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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不具备瓦斯治理能力?出局!

2011-09-22 08:39:36 中国煤炭报   作者: 张安妮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针对近期发生的盘县过河口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织金肥田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在全省开展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专项检查。

贵州煤监局要求,此次检查要以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重点。对于高瓦斯突矿井,不管是新建矿井还是整合技改矿井、不管是国有煤矿还是私营企业、不管是大型煤矿还是小型煤矿,检查都要一视同仁、一个标准、一个不漏,突出重点,在“严”字上下功夫,该停产(建)的必须停产(建),该关闭的必须提前关闭,要坚决清退不具备瓦斯治理能力的煤矿。

贵州煤监局还要求,此次检查要突出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重点抓好煤矿“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盯住抽、采、掘比例,紧紧盯住区域和工作面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促使企业落实瓦斯治理方针、健全工作体系、落实抽采基本指标和防突规定,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

该局提出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一抓到底,督促煤矿企业制定针对性强、措施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资金、责任、时限、应急预案。同时,全省各地安监局、煤监分局要加大对查出问题的监督力度,定期上报进展情况,严防企业停而不整、停而不改,实现抓整改、强基础、促达标、保安全。

同时,贵州省提出,将借助整改契机,健全煤矿安全制度,加快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矿,一律不予核准、发放许可证,对安全不达标的、六大系统不健全的、采掘机械化程度低的煤炭企业坚决拒之门外。今后,贵州还将进一步实施激励政策,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煤矿瓦斯抽采综合利用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动瓦斯抽采利用。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贵州 瓦斯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