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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明确电煤指导价和电力补贴原则

2011-10-17 09:57:39 中国煤炭市场网

针对贵州全省电煤临时应急干预措施出台以来全省电煤保障的持续紧张状况,10月13日下午,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人在贵阳召集国电、华电、中电投、大唐等发电企业集团负责人,就电煤新机制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要求发电企业和煤矿企业要自主协商电煤价格,但电煤坑口价限额为550元/吨(热值为5000大卡),政府将对超过550元/吨的电煤价格进行干预;对火电企业的发电量补贴标准不低于5分/度,对近期内火电企业采购电煤成本进行会据实核算,以促进全省电煤存煤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提升。

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获悉,面对今年全省严重干旱,水电基本丧失调峰、错峰能力的情况下,全省电力保障仅靠火电支撑,要完成年底600万吨的电煤储备任务十分艰难。自9月29日全省电煤保障工作会议以来,省内各火电企业和煤矿企业在电煤新机制运行初期,对电煤价格持以观望、迟疑和过度谨慎的态度,导致火电企业日进煤量没有较大的提升,对全省电煤库存造成较大影响。针对这一严峻形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一方面加大电煤新机制的宣贯力度,督促地方政府、省内各发电企业和煤矿企业深入理解和贯彻执行电煤新机制和有关政策,努力推进省内电煤逐步市场化;另一方面继续执行有关行政干预措施,采取激励和惩罚手段,对部分依然存在强烈依赖思想且不能按进度完成电煤存煤任务的发电企业将给予经济处罚,对超额完成电煤存煤任务的发电企业将给予奖励和补贴。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指出,省内区域性的干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省内电煤市场化步伐,加之省内各发电企业和煤矿企业由于理解不一,对电煤价格的协商成胶着状态,势必影响全省电煤保障和经济运行稳定的大局。在此阶段提出煤电双方要自主协商价格,电煤坑口价最高不得超过550元/吨;对火电企业发电的补贴标准不低于5分/度,并在近期内对电煤采购成本会据实核算,进一步指导全省电煤销售价格和发电补贴价格,对保障全省电煤、加强运行调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还指出,地方政府要多一点省内电煤市场化的意识,发电企业和煤矿企业要多一点社会责任的意识,并在近期内形成煤电双方新的协商和合作关系,共同做好电煤保障工作,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贵州省 明确 电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