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重点地区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多发势头,国家煤监局决定自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组织开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重点督查。
通知指出,今年初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和广大煤矿企业积极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瓦斯事故同比明显下降。但是部分地区较大以上煤矿瓦斯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贵州、湖南、云南、四川、重庆5省(直辖市)共发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5起、死亡104人,占全国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83.3%和86%。
督查范围是煤矿防突工作任务较重的贵州、湖南、云南、四川、重庆5省(直辖市)。督查对象是5省(直辖市)负责瓦斯防治工作的有关部门和辖区内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督查内容为:国办发〔2011〕2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落实情况,推进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矿井有序退出情况,推进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情况,开展突出危险性鉴定情况,重大隐患治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