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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需防“数据忽悠”

2011-12-05 07:44:22 羊城晚报

从12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度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与此同时,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具体方案由各地政府召开听证会后确定。

居民阶梯电价早在一年前就公开征求过意见。最终的方案,是将当时的两个方案进行了杂糅:一方面,高额用电用户涨价标准由不低于2角提高到不低于3角;另一方面,对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设置10或15度免费电量。整体来说,最终方案相比征求意见稿,要更趋公平合理,公众呼声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采纳。

然而,阶梯电价的核心要义,不应该是给电力巨头增收的变相涨价,而应该是在用户之间合理分配费用负担。真正意义上的阶梯电价,应在电价整体水平保持不变前提下,在高档上提价在低档上降价,实行电价的有涨有跌,从而更多补贴低消费用户,仅对高消费用户加价,以达到促其节约用电之用意。显然,当下的阶梯电价方案最大受益者仍是电力巨头,至于消费者,最多是八成居民不用多掏钱。

按规定,八成用户应该不会受到阶梯电价的影响,然而,“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毕竟只是个笼统的说法,最终各地在制定具体政策时,这个电量会否被随意解释,还是颇为值得担忧的。换言之,从“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的相对指标,变换成一个以电量度数标示的各地具体执行的绝对指标,这里面仍然大有学问。

长期以来,统计数据与居民感受相差甚远,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可想而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民个人根本没法自证“我属于八成范围内”。因此,最终的用电量度数,将很多自我感觉应属“八成居民”的人排除在范围之外,是完全有可能的。这倒不一定就是垄断的电力企业弄虚作假,平均数的统计本身就是一门结果可能迥异的“艺术”。

比如说,因为季节不同导致用电需求不同,“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肯定相差悬殊。如果不区分季节或者使用考虑权重的加权平均法,而只是简单平均的话,这个电量相比公众切身感受肯定会偏低。再比如,现在有那么多的空置房存在,如果不加区分地也将其一律计入到“八成居民”的范围中,那么这个用电量肯定也是偏低的。

总之,“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应该谨防被随意解读。此外,这个用电量标准,还应根据居民用电情况的变化,逐年作出调整。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阶梯电价 数据 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