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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出台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保障可持续利用

2012-04-09 09:16:38 中国新闻网·保定新闻   作者: 高欣华  

保定市国土资源部门6日透露,该市日前正式出台《保定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以加强地热资源管理,依法勘查开采、合理利用和保护地热资源,保障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办法规定,开采已探明的热水型地热资源,采矿权申请人应当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再依法定程序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开采利用地热资源,采矿权人应当对热水型地热资源的水位、温度、流量和水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按期将监测资料和实际开采量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矿权人还应当配置开采计量装置和节能节水设施,建立健全地热资源保护制度,并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采计量装置和节能节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一)对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检查确认没有利用价值的勘查施工井孔和报废地热井井孔,未按规定封闭的;(二)开采利用地热资源未配置开采计量装置和节能节水设施的;(三)未按批准的井位、热储层勘查、开采地热资源的;(四)未按期将监测资料和实际开采量备案的;(五)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保护与开发利用方案内容不实的;(六)不按回灌方案实施回灌的;(七)利用不符合回灌标准的水回灌地热田的。

据统计,保定市地热资源丰富,全市地热资源覆盖面积达2000多平方公里,已发现并开发利用的县(市)14个,已建成地热井160余眼。(完)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保定 地热 新能源 能源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