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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违规用地300余亩 村民维权被拘十天

2012-07-13 16:23:13 百姓生活网

构建和谐社会是目前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从中央到地方开展“领导大接访工作”就是为能及时了解民意,预防群体事件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仍有一些区县无视中央政府的要求,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违法征地。在陕西榆林市靖边县,前年就发生某企业违法征地300多亩、当地村民下跪维权被拘押十天,至今还在上访申诉的咄咄怪事。

日前,本网记者接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乔沟湾乡许台村数位村民联名举报,在靖边县就此事实地采访。

招商项目:岂能强占土地施工?

5月26日,在靖边县乔沟湾乡许台村马项口小组,村民李振军对记者说:“靖边风电场是县上的招商项目,2010年5月份施工后,风电场和县乡政府没和我们村民进行任何协商,也没给我们合理补偿就将我们的土地占去。这合理吗?”

“乡上说要占用196亩,而风电场实际占用约300余亩。”马项口组某李姓村民说。

多位村民对记者讲,“县政府为风电场代征马项口林地与部分耕地,确实没和乔沟湾乡许台村马项口小组全体村民签订占地合同。

只是县政府单方面与风电场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就开始建设风电场,而没有先期进行相关补偿,直到在村民的强烈抗议下,才与今年(2012年)3月14日前后对占地村民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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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补偿标准与省文件大相径庭?

据知情人提供的一份签订日期为2011年12月23日的征收土地协议书上,双方协议如下:一、被征地类属林地、旱耕地,共275.92亩,年产值500元/亩,1100元/亩。二、1.土地补偿费:200.89亩X500元/亩X12倍,75.03亩X1100元/亩X12倍,2.安置补助费:200.89亩X500元/亩X9倍,75.03亩X1100元/亩X9倍。”其上面分别有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签名、村委会意见、乡政府意见、国土局意见。

而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10]36号)2010年4月13日签发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产值及片区综合地价平均标准的通知》中,记者注意到榆林市靖边县的标准是1053元/亩,平均补偿倍数21。

靖边县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一并计算在平均补偿倍数里为何与陕西省政府(陕政办发[2010]36号)文件精神不一致?

陕政办发〔2010〕36号文件第二条明确指出,新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村民李振平(音)还说,风电场在县乡政府的保护下,在没有给予村民占地补偿前,强行施工长达两年时间,直到一期工程完成,二期工程也于去年(2011年3月27日)进行了开工剪彩,才给我们村民每亩500元的补偿。

但是陕西省陕政办发(2010)36号文件规定了征地补偿新标准,靖边县最低征地标准是22113元,可县政府赵副县长对记者讲,靖边县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比以前省上文件的标准还略高,比省新文件低一些。赵副县长同时还表示他也不主张没有手续就开工。

难道靖边县不属于陕西省管理?如果属于陕西省的话,那么靖边县为何另立文件,不执行省上精神呢?

而且在二期工程(2011年3月27日)开工那天,还无故扣押我们7个村民,限制我们的公民人身自由,这到底是为了什么?请给我们合理的一个说法。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正在实施靖边风电场二期工程的龙洲乡,在该乡龙一村阳边组,一村民说,风电场一期工程占该组地20余亩,至今没有一分钱的赔偿,“(去年)3月27日二期工程就已开工,一期工程的赔偿还没有,不知道赔哪里去了,反正我们都没见到。”

5月27日,靖边县国土资源局在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时确认,靖边风电场目前没有用地审批手续,但已经报到省国土厅,现在审批中……

失地村民下跪维权缘何被拘留10天?

村民李婉静对记者讲,2010年12月19日,李婉静与该村女村民杨树珍、张子英等三人前去找施工方讨个说法时,原乔沟乡人大主任谢涛也前去劝说村民离开此处,三妇女当即给谢涛下跪,要求乡政府解决土地被占、窑洞被施工时受损赔偿事宜,谢涛无动于衷。

“之后,乔沟湾乡派出所民警出警,在早晨拉走了杨树珍,下午又拉走了李婉静和张子英,并将三人留置了一天一夜后实施拘留,在靖边看守所关押前后10天,请问我们靖边到底还是不是法制社会?”村民李先生谈及此事,非常气愤。

在靖边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局)行决字【2010】第0001-0003号)中,记者注意到,被处罚人李婉静、张子英、杨树珍等三位村民因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已被靖边县公安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对此,该村组众多村民为此鸣不平,普遍认为这是该地公安部门违法执法。

村民杨树珍、李婉静对此的说法是“我们的地被占了,窑洞因被华能公司夯地基受损,都没给赔偿。我们去找,要一个说法,乡派出所所长叶强就带民警把我们抓了,还送进县看守所,和刑事犯人关在一起,我们到底犯的是甚罪?”

杨树珍谈及2010年12月19日被行政拘留达10天经历时,嗓音发颤,眼圈发红,她说,“第一天从中午到晚上不准吃饭,只吃了一包方便面,被拷在车上,当时没有出示任何(拘留)手续。我们向派出所叶所长申诉情况,他不听,简直就是违法占地企业的保护神。在看守所,我们像犯人一样被提审,还要背监规。”

村民李振平还告诉记者,在二期工程(2011年3月27日)开工那天,也限制了李振平、杨树珍、李东、李振亮、张子英、李振军、李婉静、张军等8位村民的人身自由,“将每两人分隔在一个车上,将几名身着制服的民警控制着,从下午1点到4点典礼结束。请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

采访中,包括上述八位村民在内的部分许庄村民认为,“企业、乡、村与派出所结成了利益同盟,村民没有申诉的权利”。

当地村民们再次质疑,这么大的项目是否有立项?一次征收上百亩集体土地有没有国土资源部的批文?补偿标准是否公平合理?警察拘押村十天是否合法?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到底怎么才能维护?

对此,本网将继续关注,及时予以追踪报道。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风电 违规 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