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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气候拷问 制度性应对之策

2012-08-06 09:13:50 重庆日报   作者: 蔡正奋  

据7月30日《钱江晚报》报道:水漫轮胎,但高速公路收费依旧照常,导致部分车辆滞留京石高速被淹。北京7月21日的暴雨使得北京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首发集团”)成了众矢之的。现在已经有80位在京石高速受灾的车主找到首发集团,要求索赔。

暴雨如注,车主眼睁睁看着爱车在水里“泡汤”,但是,收费站仍不紧不慢继续拦车发卡或收费。车主吕先生说:“如果当时首发集团能够及时赶到,或者中间打开缺口,让车辆可以双方向掉头,损失会很小的。如果首发集团在灾难来临时,及时向政府汇报,我相信政府会及时救援。我们感觉首发很冷漠。”

车主抱怨也好,索赔也罢,自有其道理;而收费员在没有接到上级的指示之前,按规矩办事,也属尽职尽责。关键是下次再遇到类似事件怎么办?还是“临时抱佛脚”,等通知、等指示吗?这肯定是为公众所难以容忍的。笔者认为,目前,百年一遇、五十年一遇的极端气候,频繁造访,在这样的语境下,确实需要以规范化的制度来应对突发事件。比如在暴雨天气、积水严重的情况下,为确保车主生命财产安全,对收费站是否停止收费,就要有强制性的规范制度。

制度是刚性的,是不可随意变通的,但同时,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尤其是现行制度在实施中,出现明显的问题,甚至带来严重后果时,我们就要积极“亡羊补牢”,否定自我,改革创新。回顾近十年来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不会忘记:孙志刚之死,促使收容遣送制度走向终结;新的道路安全法否定“撞了白撞”,凸显对人和生命的尊重;新的“拆迁条例”出台,公众利益得到更多保护……

毋庸置疑,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滞后并不可怕,因为,这是一个社会发展进步中,必然要面对的问题。但是,明明知道制度设计有问题,却不思进取、不思创新、不思完善,这才是最可怕的。如果每次灾害天气后,我们都总是忙着总结教训,忙着无可奈何地赔偿,这将是一个社会的悲哀,我们的社会也难以进步发展。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