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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明年一月起启用空气质量新标准

2012-09-20 14:31:27 河北新闻网   作者: 段丽茜  

日前,河北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要求2013年1月1日起,开始用新标准对各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

《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河北省要将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的主战场,促进污染防治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战略性转变,由常规污染物为主向常规污染物与高毒性、难降解污染物并重转变,由单一控制向综合协同控制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由总量控制为主向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转变。

以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为重点,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13年1月1日起,开始用新标准对各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空气质量超标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更加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按期实现达标。河北省5个环保重点城市的达标规划报环境保护部批准后实施,其他设区市的达标规划报省环保厅批准后实施。国家和河北省将对达标规划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

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按照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出台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建立“五个统一”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共同防治区域性大气污染。同时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防治,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将煤炭消费总量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内容。2012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要全部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和标志核发。“十二五”时期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对于水质状况持续恶化、达不到规划考核目标的控制单元,实行“区域限批”。适时开展水质、水量联合监测,推进水利水电设施的生态调度。深入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全面加强陆源污染防治,突出沿海地区氮、磷污染控制,开展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形成海洋环境保护合力,确保北戴河及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安全。筛选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工业危险废物堆存场地、石油化工行业生产场地、垃圾填埋场地等典型污染场地,推进修复试点。

严格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涉重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以危险废物和电子废物为重点,推进固体废物和场地污染防治,打好铬渣、电子废物和废塑料污染治理三大战役。加快医疗废物、污泥无害化处置,确保2015年县级以上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各市要以废弃物焚烧、电弧炉炼钢、铁矿石烧结和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等行业为重点,将二恶英污染控制纳入项目环评,并加强监督性监测和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