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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标车获购车指标须通过环保部门审核

2012-09-24 10:02:50  羊城晚报   作者: 杨辉  

为鼓励淘汰黄标车,广州市环保局此前表示,在明年6月30日前,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可获得两次购车指标。昨日,广州市环保局公布了购车指标的具体操作办法。据悉,目前广州有17.6万辆黄标车,如果全部提前淘汰将对空气质量的改善有很大帮助。 

根据广州市市环保局公布的《广州市个人名下转出、报废中小客车黄色环保标准有效性审核暂行办法》,如果要获得两次购车指标,必须先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核,而车辆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且已完成办理转出本市或报废手续的中小客车;已于2012年10月31日前在本市环保部门取得黄色环保标志。而该审核工作由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具体负责。

对黄色环保标志有效性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个人更新指标申请”页面按照提示点击“申请复核”按钮提出复核申请。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经复核审核结果改变的,按复核结果发放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广州共有17.6万辆黄标车,主要以营运货车、客车为主,其中国I、II柴油车为8.2万辆,达不到国I的汽油和柴油车为9.4万辆,而一辆黄标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相当于整整12辆绿标小车。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