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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设石化产品能耗门槛

2012-10-16 17:30:36 中国化工报   作者: 王云立  

上周,南京市经信委公布了《南京市主要耗能产品和设备能耗限额和准入指标(2012版)》,对包括34项石化产品在内的各耗能产品,分别规定了“十二五”期间必须达到的节能目标(能耗限额),以及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评估审查的依据(准入指标)。自此,南京市石化产品能耗有了明确的量化指标。

为严格控制重点用能行业能源消耗过快增长,推动用能单位节能技术进步,促进石化等产业转型发展,南京市在《能耗限额和准入指标》中规定,现已投入生产的石化产品,“十二五”期间每吨必须小于或等于能耗限额。其中,乙烯为595千克标准油,芳烃为315千克标准油,当量环氧乙烷为195千克标准煤,PTA为109千克标准油,甲醇为337千克标准煤,醋酸为26千克标准煤,环己酮为1900千克标准煤等。

此外,新上项目能耗准入指标比现有产品能耗限额均更加严格,如乙烯为550千克标准油,芳烃为293千克标准油,当量环氧乙烷为191千克标准煤,PTA为100千克标准油,甲醇为330千克标准煤,醋酸为25千克标准煤,环己酮为1900千克标准煤等。对于新上项目未能达到能耗准入指标的,南京市将一律“拒之门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南京市制定产品能耗限额,既是对全市重点耗能行业实施转型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了抑制工业总体能源消耗过快增长,促进单位产品节能降耗的重要举措。

南京市环保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南京在节能减排方面目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一方面,万元GDP综合能耗在副省级城市中排第2位,在全国18个主要城市中排第3位;单位GDP能耗超出全省平均水平近50%,居全省第2位。而另一方面,能源的高消耗导致了污染物的高排放,使全市环境容量趋紧,单位国土面积化学需氧量负荷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排放强度在副省级城市中居前3位。 

南京市经信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南京市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进入了攻坚阶段,降低能耗任务非常紧迫。为此,南京频频出台新政加以引导督促。今年5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向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提升的意见》,按照“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的要求,产业结构由以高排放、高消耗的传统基础化工为主向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绿色化工与新兴产业为主转变。8月末,南京市印发《进一步深化实施“千企升级”行动计划的工作意见》,提出包括绿色制造升级在内的八大重点任务。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