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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细则10月15日出台

2012-10-17 08:27:15 和讯网

10月15日,省物价局正式对外公布《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细则》: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度,而5人以上多人口家庭用电“不涨价”首档电量为280度。

不执行阶梯电价每度涨2分钱

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省级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家庭用户。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家庭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度提高2分钱。

多人口家庭用电首档电量增加100度

多人口家庭是指一户住宅对应的户口簿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家庭用户。对于符合多人口家庭条件的用户,每户每月“不涨价”第一档电量在正常月电量分档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0度用电基数,即每月第一档电量为0-280度,第二档电量为281-350度,第三档电量为350度以上。

符合多人口家庭条件的市民可携带房产证明到供电公司申请变更,经受理并核实后,月度分档电量将按新标准执行。

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户”

如何进行电表的分户呢?《细则》中明确指出将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客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但当两个及以上户口簿对应同一个房产证明或一处住宅的,可认定为“合表”客户,如住宅内部电气线路有明显分界且受电装置具备分装条件时,居民可以申请办理分户。

10度免费用电实行先征后返

为充分保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细则》对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用电基数。操作方式采取“先征后返”方式,由民政部门提供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清单名册,并由民政部门统一将退电费款发放到低保户、五保户的存折上。

如果你有更多关于阶梯电价的问题,可拨打95598热线或登录安徽省电力公司网站。




责任编辑: 江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