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江苏省全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记者18日从江苏电力部门获悉,2012年度全省居民用电累计结算达2762万户,其中83.7%的居民未因实行阶梯电价增加用电支出。这与国家发改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中第一档电量原则上覆盖本区域80%居民用户的文件精神相吻合。
江苏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始于2012年7月1日,第一、二档分档标准为月用电量230度和400度,超出部分的用电量每千瓦时分别上调0.05元和0.30元。据统计,江苏共329.93万户超过第一档阶梯用电基数,120.03万户超过第二档,合计占比为16.3%;家庭户籍人口达5人及以上的每月增加100度基数电量,江苏去年有31.76万户家庭享受了此项政策优惠,累计节省电费1200余万元;此外,江苏累计有71万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申请办理了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业务,当年累计节省电费1500余万元。
记者注意到,地区性差异在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中表现较为显著。在跨过分档用电量的户数对比中,苏南超过苏中,苏中超过苏北。其中经济较为发达的苏锡常和南京超分档阶梯用电基数客户多于20%,其他如宿迁、淮安、盐城、连云港、徐州等地的超分档电量客户则不足10%。宿迁市只有7.68%的居民家庭跨过了分档用电量,是江苏超过分档阶梯用电基数比重最低的地区。
江苏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度江苏居民售电量下半年增幅相比上半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在充分考虑到2012年全省气温略为异常及经济变化等因素的情况下,估算可节约10亿千瓦时电量,相当于节约40万吨标准煤,“基本实现了建立机制,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引导居民节约用电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