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5月,全国煤炭市场寒潮依旧,煤炭滞销、库存增加、价格持续下滑:以5500大卡动力煤为例,吨煤同比平均下降140元至165元。4月份全国煤炭市场景气指数为-28.9,比3月回落1.7个基点,反映出煤炭市场依然偏冷。
即便如此,记者通过对山西、陕西、河北、江苏、甘肃、四川等地煤炭企业走访发现,减产、停产的现象并不普遍,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的现象只是在个别企业的下属煤矿出现,绝大多数煤炭企业尚不至于亏损,只是利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
但在走访中记者也了解到,随着煤价跌跌不休的下挫,过高的税费已成为煤企难言的痛楚,煤炭企业迫切希望通过税费减负来降低成本。业内专家建议,应尽快研究解决企业遇到的包括税费负担过重等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税费种类繁多
“政府应该实施结构性减税,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今年两会上,来自煤炭界的代表委员不约而同就此发出呼声。他们希望政府能成立相关职能部门,从上而下地整顿涉煤税费,“清费”和“正税”并举,为煤炭企业减负,从而让煤炭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前些年,国内煤价大幅上涨,迎来一轮又一轮的涨价潮。然而随着煤价上涨的同时,煤企税费也在不断增加。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的涉煤税费在109种以上,其中包括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21种税,以及近90种收费。煤炭企业上缴的费用包括港口建设费、炸药安保费、车皮点装费、民兵训练费等88项,企业疲于应付,苦不堪言。且税赋繁重。2011年,全国煤炭开采洗选业增值税实际税率为7.5%,是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值税实际税率的2.4倍。从2012年39家上市公司情况看,在煤炭企业效益如此不景气情况下,支付的各项税费达1295.3亿元,比净利润高出355.6亿元。此前,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吴永平曾对记者表示煤炭企业综合税费已超煤炭企业销售收入40%。
实际上,自上世纪90年代起,煤炭企业就一直在呼吁煤炭税费改革。在去年,部分地方对煤炭企业实施了减免有关基金费用的政策。2012年国家能源局在总结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煤炭税费制度综合改革的建议。而不久前,国务院在研究部署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时明确提出,我国将推进资源税改革,强化能源消费环节税收调节。
只是,这其中强调了煤炭税费改革对于地方财政增收的意义,煤炭企业能否因此减负仍是个问号。
“清费”与“正税”并举
如何实施结构性减税,减轻煤炭企业负担。有专家建议:首先,要加强对解决煤炭税费问题的领导,由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建立由各级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发改委、财税、纪检、司法、能源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推动煤炭税费制度改革部际领导小组,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与执行机构,破除已形成的煤炭收费网,加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煤炭税费制度。
其次,要明确原则目标。遵循有利于煤炭产业发展、有利于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建立、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和综合国力的原则,对现行税费项目彻底清理整顿。
最后,要做到“清费”与“正税”并举。一方面,要全面清理各级政府越权擅自设立的基金和收费项目,凡可通过立税收取的要全部立税收取,凡已有财政拨款的行政管理类收费一律取消;凡政府越位收取的诸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等微观经济范畴的收费,一律停止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