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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市实施《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

2009-10-10 09:05:11 淮北日报   作者: 记者 燕传飞  

记者9月29日从淮北市水务局获悉: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促进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淮北市刚刚实施了《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

《办法》包括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供水、计量、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从事中水经营活动。

《办法》规定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冷却、洗涤、观赏性景观、湿地等应当使用中水,置换出城市一定范围内生产生活使用的地下水,达到节约保护目的,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淮北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中水 淮北市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