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油气
  • 综合
  • “粤Ⅳ”油品标准将出台 尾排要求提高

“粤Ⅳ”油品标准将出台 尾排要求提高

2009-10-14 10:28:39 广州日报   作者: 何颖思  

继北京、上海之后,广东也将出台第四阶段车用汽油和柴油地方标准(简称“粤Ⅳ”),届时将对汽车尾气排放有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境的空气质量。今天是世界标准日,记者在此前夕从质监部门独家获悉,“粤Ⅳ”标准由国家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制定,目前已经形成了送审稿,准备报广东省质监局审批发布。

据悉,正在制定中的汽油、柴油的“粤Ⅳ”标准,核心就是降低硫含量,从而降低新车的污染物排放。

记者了解到,目前“粤Ⅳ”标准的送审稿中规定,汽油和柴油的硫含量限量均降为0.0050%,也就是相当于50ppm,与已经推行的“京Ⅳ”和“沪Ⅳ”标准看齐,比广州现行的标准分别严格两倍和六倍。此外,标准还规定了油品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包装、标志、贮运。

据介绍,采取新办法、新标准后,广州市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率将控制在10%到25%之间。换言之,最高可能有1/4的在用车辆检测不达标。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汽柴油 尾气排放 世界标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