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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炭企业须储备2天产量以上煤炭资源量

2009-11-20 08:34:08 新华网

针对雨雪天气给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及重要物资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省内煤炭企业特别是省属煤炭企业要储备相当于2天产量以上的煤炭资源量。

山东规定,各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积极组织好煤炭生产和供应,确保省内电煤合同足额兑现。山东省内煤炭企业特别是省属煤炭企业要储备相当于2天产量以上的煤炭资源量,作为省内应急调运量,山东省煤电运联合办公室将根据冬季恶劣天气条件下市场需求变化和煤炭供应情况进行应急调拨,各有关煤炭企业要积极优先给予资源供应保障,全力保障冬季居民供热取暖和发电用煤需求。

山东省政府要求,各地政府要加强对地方热电企业的管理,积极协调解决供热和发电用煤供应问题。经贸、质检、煤炭、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煤炭质量和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囤积居奇、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炭储备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