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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省环保审批权限正式下放试点镇

2009-11-20 09:03: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潘彧 韩治华  

同时下放五个方面的环保管理职能

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根据东莞市政府正式下发的《关于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环保审批权限正式下放试点镇实施。

  根据《意见》,东莞市环保局正式下放的环保审批权限包括: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水源保护区、敏感区除外),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体育场,体育馆,零售市场等5类报告书项目;除涉及制革(含后整理工序)、洗水、印花、金属表面处理、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电力(含热电站)、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生化制药(含农药)、玻璃制造、金属冶炼(含熔铸)等10个重点污染行业外其余项目类别的报告表项目;所有登记表项目。

  同时下放的环保管理职能包括五个方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下放范围与审批范围一致);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下放范围与审批范围一致);辐射安全许可证初步审查(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医用射线装置”许可证审批、验收和监管);环保行政处罚(全部)。

  环保部门还透露,塘厦等一些较大的镇正在申请更大的环保行政处罚权,看是否能对5万元以下的污染行为进行处理。对此,环保部门将以数个较大的镇街做试点,并推广这些做法。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试点镇 广州省 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