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疏导电价矛盾,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发改委于本月19日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居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赤峰地区非居民电价平均提高2.6分钱,低于全国平均提价水平,居民电价暂时没有变化。
据了解,此次非居民电价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钱,但对各地区、各行业用电价格水平的调整有一定差异。记者在赤峰市电业局了解到,赤峰地区执行内蒙古东部地区标准,不同用电类别的上网电价有升有降,其中非居民照明电度电价不满1KV总涨幅7.9分钱,1-10KV涨幅3.3分钱,35-66KV涨幅0.9分钱;而商业用电则出现下调的趋势,其中商业用电不满1KV下调1.2分钱,1-10KV下调5.8分钱,35-66KV下调8.2分钱;大工业和农业生产用电总涨价幅度为2.6分钱。调整后,非居民用电一般工商业和其他用电价格不满1KV电最高可达到0.814元每千瓦时。此次电网销售电价提高,内蒙古东部地区执行提价2.6分钱的标准,赤峰电业局用电营销部卢弘义介绍说,目前我市工业用电大户年用电最多的能达到3.5亿千瓦时,如果按照2.6分钱的提价标准计算,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对于拟定明年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的做法,卢主任介绍说,这种方式将能有效促进节约用电,节约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另外,此次电价调整,内蒙古东部地区商业、非居民照明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还统一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类别,内蒙古东部地区还将实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