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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将被归为机动车 滚滚电动自行车流向何方

2009-12-04 10:19:27 新华日报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国家标准,其中一项“20/40标准”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如果这一标准明年1月1日起如期实施,那么,两千多家生产企业可能因为难获摩托车生产许可而被迫退市,几千万电动车车主可能要考驾照、上牌、买保险,与汽车争抢日见拥挤的机动车道。

    是禁?是限?是放?

    十年争辩不止

    从1999年国家颁布《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第一天起,电动自行车“禁、限、放”之争便从来没有停止过。

    2003年,福州禁售电动车,海口禁止电动车上路;2005年,珠海立法禁止电动车上路;2006年,广州市就电动车能否上路问题多次开听证会。温州、福州、武汉、南宁、厦门、海口等城市,也都曾出台过禁止或限制电动车上路的政策。

    电动自行车是禁是限是放,社会分歧严重。

    支持禁电者认为,电动自行车已成新的“马路杀手”。很多电动自行车“轻摩化”严重,时速可达30公里/小时,甚至50公里/小时,给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多隐患。2007年1至10月份,杭州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77人死亡,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10.83%,比2006年同期上升六成。此外,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横穿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频繁,并存在废弃电池污染环境等“罪状”。

    反对禁电者理由也充分:在公交服务不足的情况下,电动车给许多人的生活带来便利,不应对其禁止或限制。家住南京市迈皋桥的杨梅女士质疑说:“与汽车相比,电动车导致的问题不值一提,政府怎么不去禁止汽车上路?”

    中国电动车协会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从没有一种交通工具引起过如此多的争议。”

    “自行车”变“摩托车”

    两千企业或将退市

    电动自行车行业内部,争议同样巨大。

    作为行业内的代表人物,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捷坚持电动自行车发展要“轻摩化”,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凤和则反对“轻摩化”。王凤和认为,速度可以适当调快,但车重仍不能超过40公斤。而倪捷所代表的多数企业则认为,“电动自行车重量增加,主要因为骑行里程加大,需要增加电池重量。”

    1999年国家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10年来,电动自行车却一步步远离旧有的标准,朝着“轻摩托化”的方向发展。这些电动自行车比摩托车更节能、环保,也不需考驾照、交养路费,很受老百姓喜欢。但这类车辆基本上仍以电动自行车的面目,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早在三年前,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就指出,几乎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已超标。

    由于行业分歧导致原有国标迟迟未作修订,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电动车分标委与摩托车分标委得以“乘虚而入”,共同制定新标准,舆论称之为“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此次电摩新国标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电动车分标委会与摩托车分标委会共同制定,希望能推动新能源车辆发展。摩托车分标委会秘书长缪文泉表示:“新标准是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的政策而制定的。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里面,最早得益的将是电动摩托车。”

    摩托车行业主导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行业普遍恐慌。

    “与个别地方政府的‘禁电’相比,明年将要实施的电摩新国标将对电动自行车行业更具威慑。”清华大学教授、中国自行车协会首席专家马贵龙曾参与1999年《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的制定。他对这个靠民间力量推动的“草根”行业充满感情,“如果明年按电摩新国标执行,这些厂家的产品绝大多数都将超标,处于违规生产的境地。”

    根据工信部最新规定,获得摩托车牌照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1亿元,其中设备投资不得低于8000万元;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

    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达2394家,其中只有100多家系摩托车生产企业。新标准一旦实施,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实际变成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而获得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生产许可,难度偏大,因此,2000多家企业将成非法企业,可能被迫退出市场。

    陆金龙透露,中国自行车协会已经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暂缓实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解决亿万人出行难

    比国标升级更重要

    电动自行车使用者主要是普通百姓。新国标出台,无疑将大大影响他们的出行方式。

    “机动车?我怎么敢骑电动车跟汽车拼啊?”听说国家出台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杨梅大吃一惊。自从两年前买了电动自行车,这车晚上充电,白天陪她穿行城市。

    困惑的何止她一个?据统计,全国约有电动自行车5000万辆,还有说法是1.2亿辆。电动自行车车主中,老人、职业女性和农民是主力。老人约占20%,而职业女性约占60%——她们要送子女入托上学。农民选择电动车,因为它比摩托车便宜得多。

    成都君士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伟认为,就维护交通秩序而言,新标准出台是适时的。但这个新标准是否广泛征集意见?是否进行相关听证?任何政策、法规的制定出台,都不能忽略公众权益,否则,到具体实施时,会遭到广泛抵制。

    “电动自行车还是应该留在慢行道!”陆金龙也认为,把电动车划作摩托车,改走机动车快车道,将把无数人的生命置于危险境地。

    解决电动车问题的关键,不在电动车本身,而在电动车之外,即解决老百姓的出行难。老百姓对电动车有着现实的需求,与其在争议中“升级国标”,不如认真治理超标电动车,从生产、销售、通行等环节加强监管,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同时,加大公共交通体系的建设,切实解决几千万人的出行难。(郑全庆)

    关键词之管理

    纳入机动车细则未定

    电动车有可能纳入机动车管理的消息传来,车主们纷纷打听江苏、南京会何时实施此项标准。记者12月3日从省和南京市车管部门获悉,从国标发布到管理行为到位,可能还有一段距离,目前他们尚未接到上级的任何通知。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于明年实施。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处史处长说,电动车技术问题比较复杂,从技术标准转变为实际的管理,我们要等待公安部的实施细则。

    史处长说,《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安全管理条例》都把电动自行车列为非机动车。但是,由于电动车普遍技术超标,在现实执法中存在着两难。

    《江苏省道路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五类车为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非机动车。这些车应当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法规同时还规定,电动自行车是可以安装动力装置的,必须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

    史处长所说的两难是,江苏明确了电动车的非机动车身份,电动车却表里不一,超标普遍。

    按照相关规定,助力自行车的设计时速每小时不得超过20公里,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可不少生产厂家擅自变更国家规定的技术设计标准,使大多数市面销售的电动车超过了这一速度,有的甚至接近每小时40公里,理由是“这样好卖”,以至于骑电动车的敢和汽车赛速度。

    警方事故处理人员告诉记者,电动车的超标等一系列技术问题,直接造成了事故的上升。南京市交警五大队提供的数据显示,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越来越频繁。仅在鼓楼区,交警大队每天接警的伤人交通事故中,80%以上与电动自行车有关,死亡事故也不断攀升。大队每天接警约150起,伤人事故每天有30多起,其中就有20余起与电动自行车有关。不少生产厂家擅自变更设计标准,安装可放大功率的速度调节器,使得电动自行车速度普遍超过规定的20公里时速。电动自行车速度提高了,但绝大多数厂商出于成本考虑,采用的刹车系统还是类似自行车刹车的那种线刹,刹车系统和车速完全不能匹配。此外,电动车追求豪华外形,影响车辆平衡,遇到突发情况只能人仰车翻。电动车的生产不规范、事故高发,使得南京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愿给电动车承保。

    据南京市车管所介绍,仅在南京市区,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就突破82万辆。假如“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仅公安部门就牵涉到如何发证,在什么车道行驶,是否实行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目前都难以定论。

    记者另外获悉,《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正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南京市代市长季建业日前宣布,法规明年实施后,将淘汰一部分摩托车、电动车。

    由此看来,无论是从安全管理还是环境管理的角度,电动车的严管已是不可避免的趋势。(王晓映)

    关键词之限速

    限速20公里,是否过严?

    据南京最新交通年报,市民骑行非机动车上班的,已占市民出行的一半。骑行自行车上下班的市民,对限速电动车举双手欢迎。白小姐说,南京不少慢车道被快车道侵占,一般只能容两三辆自行车并行,“可多数电动车车速在30多公里/小时,快的有40公里,要超速时在后面猛按喇叭,‘吱、吱’地讨厌得很,你要不让,碰擦了还是自行车吃亏。”

    步行的市民对超速电动车更是“后怕”:“电动车开起来没声音,却跟摩托车差不多快,开到身边才发觉,撞上了可不是好受的。”

    处于“审判席”上的电动车主们则认为,电动车速“超标”,是厂家的错;而限速20公里,自行车飞蹬起来也能达到这个车速,这个标准是不是低了点?

    周先生家住夫子庙,每天骑电动车到新街口上班,30公里/小时,20分钟就到了,若限速20公里,得半个小时,“美国的电动车速标准32公里,欧盟25公里,我们标准为啥这么低?”不少车主觉得,“现在快车道上私家车都盛不下了,还能容得下多少‘超标’电动车?”

    时速超过20公里/小时的电动车,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南京城市与交通规划研究院董事长杨涛认为,通过机械发动的交通工具,就不应归类于“非机动车”。有关部门当初发展电动车,是将其作为自行车的“升级版”,通过电动助力,减轻骑行体力、延长骑行距离的,可多数厂家争相发展“超标”、“超重”、“超速”电动车,其实是“自杀行为”。

    杨涛认为,电动车适应了城市中短途出行的需求,但是,电动车“摩托化”倾向,对步行市民和慢速行驶的自行车带来安全隐患,且其车身越来越大,蚕食大量道路资源,必须规范管理,使之服务城市交通大局。电动车还是应回归“电动自行车”、“助力车”。 本报记者 顾巍钟

    关键词之产业

    出局?做大?悲喜两重天

    新规可能引发电动车生产行业的洗牌。江苏新日电动车公司副总经理胡刚说,中小生产企业将因此面临生死考验,规模企业、品牌企业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目前,仅仅无锡锡山区就集聚186家电动自行车工厂,多数是中小型企业,年产一两万辆。如果将其列入摩托车生产行业,就要满足一系列门槛,仅研发投入一项就不能低于5000万元,对它们是毁灭性的打击。但是,对于像新日这样年产180多万辆的大型企业而言,却意味着新的商机。新规不会改变市场对电动车的需求,在洗牌中市场也会趋于规范,大企业发展空间得到拓展。(邵生余)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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