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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小型微利企业获所得税优惠

2009-12-15 12:36:58 北京青年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其所得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了解,此次财税部门制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冲击,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背景下出台的。对于中小企业在当前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有关财税专家分析指出,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市场繁荣的重要力量,根据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测算,目前在全国已办理工商登记的近1000万家各类企业中,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其创造的GDP占GDP总量的6成以上。

  中小企业已经在不少地方形成产业群,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力军。此外,中小企业已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吸收就业占城镇就业的80%以上,不仅安置了大量的城市下岗职工,还吸收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在缓解就业压力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中小企业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遇到了许多问题,主要包括:资金短缺,融资渠道狭窄,贷款难问题突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不足;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经济放缓导致需求明显下降,出口面临巨大挑战,中小企业订单急剧减少;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大,对利润空间相对较小、以出口为主的中小企业造成较大影响,企业成本加大。

  因此,专家指出,上述政策的实施,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面临的困难还比较大,需要国家政策进一步支持。此次财税部门联合出台的优惠政策,将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