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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揽子解决电网建设依法用地问题

2010-01-27 12:33:58 江西省电力公司    作者: 张明明 刘章启  

 1月21日,随着110千伏望城变电站获得新建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一纸国有土地使用证,标志着江西省电力公司历时半年,为所辖238个变电站补办土地证的工作全部结束。

  在以往电网建设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电网项目先开工再补办相关手续的现象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由于管理上的相对松散,造成有的变电站工程投运多年却没有取得用地权。这种特殊历史背景下形成的事实违规局面,给企业今后的生产经营却埋下了隐患,带来了风险。

  2009年7月,借助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的契机,江西公司明确将变电站土地证办理工作作为推进公司依法治企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正式启动了变电站土地证办理工作。

  该公司通过对变电站土地证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发现,全省(不含农网)应办理变电站土地证404个,已建成(含在建项目)而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项目有238个,占据半数以上。其中1999年(新的《国有土地法》颁发实施)以前的有67个。该公司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变电站土地证办理的任务分解到电建分公司和各地市供电公司,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为了给这些变电站项目补办齐全用地等相关手续,取得合法生产的名义,该公司多次到国土厅就土地证办理工作进行沟通交流,争取政策支持。各地市公司、电建分公司也高度重视,积极完善各种材料,主动与地方政府汇报沟通,力争简化办证程序,加快土地证办理。

  通过该公司上下半年来的艰辛努力,截至1月25日,江西238个变电站全部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结束了“无证运营”时代。为巩固依法治企成果,江西公司规定,今后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应严格遵守《国有土地法》,未办理好土地使用证的项目不列入投资计划,不批准开工。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江西 电网 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