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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石油储备体系需制度管束

2010-02-10 13:20:14 中国新闻网

1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表示,中国已经建成了第一期四个国家石油储备基地。随着新疆独山子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开工,标志着中国第二期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全面展开。在第二期之后,我国还将建设第三期,最终达到发达国家90天甚至100天储备量的水平。

此前,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字显示,2009年我国原油产量为1.89亿吨,净进口1.99亿吨,据此数字推算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为51.3%。面对原油进口不断攀升的趋势,我国也正在加快石油储备的步伐。但同美国、日本等国际能源署成员国完善的石油储备机制相比,我国的石油战略储备才刚刚开始。

二期选址更考虑宏观布局

中国筹建石油储备基地始于2003年。根据规划,中国拟用15年时间,分三期完成油库建设,总投资1000亿元。三期的储量安排是:第一期1000万吨至1200万吨;第二、三期均为2800万吨。

截至2008年底,我国第一批镇海、舟山、黄岛、大连四个国家级石油储备基地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国家发改委曾宣布,二期库容量大约在2680万立方米,相当于1.7亿桶。张国宝透露,与一期不同的是,二期除了地上建储以外,还要建设一些水封岩洞的储备;除沿海外,内地也要建设一些储备库,方向和目标要像国际能源署成员国一样,做到相当于90天甚至100天的备用量。

为谨慎起见,国家发改委始终没有对外公布第二期选址的最终结果,但包括甘肃兰州、新疆鄯善、河北曹妃甸、天津滨海、广州和锦州在内的省区市对于兴建战略石油储备库的热情都十分高涨,都在为建储而积极奔走。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地区积极争取建储主要是看重其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作为战略储备的选址,最主要还是要考虑成本和安全。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王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认同这个观点,认为建设二期石油储备基地选址更加注重宏观布局,不会像一期那样将四个基地同时公布出来,而是会陆续开建,因此进度会拉长。“第二期的选址,更多考虑到宏观战略布局和其覆盖范围本身的重要性,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并不明显。比如,在兰州和鄯善建储,可以方便将来来自中亚的原油输送到我国西南和中部地区。”王震说。

据悉,第二期新疆独山子和兰州两大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已分别于去年9月24日和12月29日正式开工建设,两大基地耗资逾50个亿,计划于2010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其石油储备近400万立方米。据了解,国家能源局决定在此兴建石油储备库,主要是储存从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输入的原油。

储备体系还需制度约束

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如火如荼,但一直为媒体热捧的《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至今为止仍未露面。业内人士呼吁,我国应该尽快出台相关制度,便于规范管理。

为加快国家石油储备步伐,与石油储备基地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已于2007年12月18日成立。

按照国际惯例,国家级的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并不具有营利性质。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石油储备基地建设期需要一个‘业主’,发改委作为政府部门,不能成为‘业主’,因此需要成立一个机构行使出资人权利。此外,在石油储备基地建成后,石油储备中心还将拥有少量的商业化运作权利,比如在油价高的时候,可以抛售一部分石油,等待油价回落时重新购入。不过,石油储备中心履行国家石油储备的义务,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2009年,《能源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稿,第七章能源储备中,专门在第六十五条将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及管理单独列出:石油的政府储备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而石油的企业义务储备由从事原油进口、加工和销售经营以及成品油进口和批发经营的企业建立。同时,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建立石油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对政府储备和企业义务储备的建设、收储、轮换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记者致电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能源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能源法》正在紧张草拟中,尽管其中有专门章节讨论能源储备相关的手续、建设、运营及监管等问题,但也只是大致框架,具体细则还需要类似《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

据悉,目前《能源法》已经上报国务院审核,正式出台还需全国人大审议之后。

商业储备尚待时日

据了解,我国计划建立的储备体系是: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地方石油储备和油企商业储备三级。

有业内专家认为,目前中国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储备。王震介绍说:“目前所谓的商业储备严格意义上只是企业因周转需要建设的库存,而商业储备带有法定义务,由于还没有商业储备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现在我国还没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商业储备。”

据悉,行业巨头中石油和中石化已经申请注册了石油商业储备公司,正积极规划各自的商业储备基地。中石油集团1月19日宣布,旗下东北销售公司大连新港石油商业储备库近日已开始接卸油品。另外,中石油位于重庆的一座商业储备油库项目已于1月10日在重庆工业园开工建设,该储备油库将成为中国西南地区最大的成品油集散地。和我国此前实施的战略石油储备计划不同,中石油集团近期上马的是商业石油储备库,其将作为国家战略油储补充。

目前,在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周边,一些民营企业也正在积极谋求建立自己的商业油储基地。有关民营资本是否能够进入储备体系的问题一直是业界讨论的热点话题。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就曾表示,我国应“推进商业石油储备,鼓励企业利用闲置的商业库容,增加石油储备”。

但由于受到行业准入和审批等诸多限制,民营油企生存状况每况愈下,很难获得进入储备体系的批准。中商联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认为:“现在我国民营油企2.3亿吨的总储油量中,能够得到充分利用的库存容量仅为几十万吨,不到总量的百分之一,剩余的库存容量都被闲置了,而且每年的维护管理也需要高昂的费用。”

王震却认为:“目前相对于民营油企的单独和分散来说,大型油企有建设战略储备库的资质和能力,但在不久的将来,石油储备拥有自己的法律法规之后,相对成熟的商业储备不仅仅要求国有油企有储备义务,民营油企也同样有储备义务。届时,石油储备不仅仅是储备原油,更应该包括成品油、天然气等物资在内。”

“无论是企业商业储备还是国家战略储备,都是提高国家石油安全的一种方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综合室主任邓郁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在发展国家石油储备的同时,商业石油储备也会逐步建立起来,但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石油储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