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定价”,拿到市场上交易,谁有本事减少排污越多将越“挣钱”。日前,北京市环保局表示,2010年本市将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年内将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未来五年正式实施。
截至2009年,本市空气质量连续11年改善,达到历史最佳。而2010年本市空气质量目标继续提高,首要目标就是要严格控制污染总量。
为此,市环保局表示,2010年内,本市将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这是在污染总量不变的前提下,企业的排污指标可以交换、互相拆用。
例如,某个企业核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万吨,因为该企业采取了减排手段,最终只排放了8万吨,剩下的两万吨就可以用来交易,其他需要二氧化硫排放量的企业得用钱买。
市环保局表示,“排污权交易”采取市场手段实施的新老替换,把高污染、高耗能的生产工艺淘汰掉。今后新上马的企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消化自己要排放的污染物。
目前,本市“排污权交易”还处在起步阶段,需要面临排污许可证、中间机构、交易场所、审批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等一系列问题,现在还在研究,其中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等关键问题正在协商。(记者陶颖)
【名词解释】排污权交易
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就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
同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