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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门红线拉高 风机制造业整合在即

2010-03-08 14:45:25 机电商报   作者: 马 亮  

近期记者获悉,为了严格控制风电装备产能盲目扩张,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产业结构,由工信部牵头起草的风电设备行业准入标准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有望年内正式公布。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明确要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快编制或修订专项规划,及时建立和完善风电设备行业准入标准,并要求在新的核准目录出台前,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论证和核准。据相关参与者透露,草案的讨论意见稿已经过至少四轮专家“会诊”,正处于修改和推敲阶段,并在生产规模及工艺、产品性能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加强检测认证体系等原则问题上达成了大方向上的共识。

准入趋严

记者通过多种渠道阅读到了初期提交讨论的草案。从这份名为《风电设备行业准入条件(初稿)》(以下简称“初稿”)的草案中,记者了解到,该准入条件适用于并网型风电机组整机及其关键零部件(风轮叶片、发电机、齿轮箱、变流器等)制造领域,但绝大多数条款主要指向整机制造业。

根据初稿要求,打算进入风电整机制造领域的企业,至少应具备年产量达100万千瓦以上所必需的生产条件和全部生产配套设施,以及5年以上大型机电行业的从业经历。同时,企业所生产的风电机组容量需在2.5兆瓦及以上,并采用主流技术或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如果是引进风电机组制造技术(购买生产许可证)项目,则必须经过全国性行业机构(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赞同意见方可申请。

据中国农机工业协会风能设备分会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10月底,我国风机整机制造企业已经达到82家,而具备百万千瓦产能的企业只有华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此外,风机容量主要是750千瓦~3兆瓦,设计技术也多为通过直接引进或联合开发获得。

因此,为保证以上条款的可行性,初稿规定,整机制造企业需要拥有与风电相关的国家授权专利10项以上、新产品年产值占有量不能少于5%、科研经费投入占总产值的比例不少于3%。同时考虑到风电是以产业链为主的产业,整机生产企业及其主要股东必须能够自主设计和生产3个以上的主要配套件(齿轮箱、发电机、叶片、轮毂、主机架、控制系统、变频器)。

此外,初稿在测试能力和产品质量的规定上,强调了第三方技术检验公司体系认证的重要性。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认为,风电设备必须通过检测认证机构的认证以及风电场的实验才能真正推向市场。因此,此次将检验认证体系纳入到准入机制中得到了多数业内人士的肯定。

初稿最后强调,新建和扩建的风电设备行业生产项目,必须符合上述准入条件;风电设备整机、叶片生产项目的投资管理、土地供应、信贷融资、技术引进必须依据上述准入条件。

各方激辩

实际上,早在2009年10月27日,工信部就在北京召开了促进风电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座谈会,以集体讨论的形式研究探讨了如何落实38号文件,其中制定风电设备行业准入标准草案是其中重要内容。

然而,草案除要工信部牵头,牵涉部门还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政府主管部门及中国农机工业协会风能设备分会、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中国船级社等行业机构,并要广泛征询华锐、金风、东汽、运达等整机制造商,龙源电力、国家电网公司、中广核等用户单位代表意见。

由于多方利益交结,因此草案虽然数易其稿,但仍有许多难题未解决。其中,整机制造业的准入门槛到底需要多高,一直是各方争论的焦点。

以2.5兆瓦红线为例,有业内人提出,依照中国大部分地区中低风速的特点,2.5兆瓦及以上容量风机是否为最佳选择;考虑到每发一度电的成本是否有竞争力,会不会造成另种形式的产能过剩。

而对于准入门槛是否一刀切的争议,一位业内专家认为,应当根据风电机组技术来源、风电机组技术路线区别对待,“一方面,我国一些大学和科技公司长期致力于研发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风电机组设计技术,并取得不错的成绩,虽然风电机组容量和生产规模还未达到准入门槛,但他们对我国风电技术国产化进程意义重大,应当予以保护和鼓励;另一方面,经过多年发展,全球风电机组技术不断发展,衍生出双馈、直驱及半直驱等多种路线。其中,双馈风电机组在我国已经占据市场主流地位,而直驱或半直驱在我国的研发相对起步较晚,直驱风电机组目前以1.5兆瓦和2兆瓦机型为主,市场份额正在逐年增加。因此,2.5兆瓦风电机组容量的设定会对这些后起技术的持续研发、推进提出不小的挑战。”

此外,产能规模限制、检测认证体系推广进程、完善风电装备标准等问题也是各方激烈讨论的焦点问题。  

整合在即

一位参与草案制定人士表示,长远来看,风电设备行业准入标准很有可能升级为行业标准,“可能的途径是国家相关部门给现有整机制造企业一段时间发展,对逾期仍未达标企业,会有相应的规范措施来解决。”

此外,作为风电设备行业准入标准指导文件的国务院38号文,在主要原则中也明确提出“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联合重组”,间接支持了上述人士的推测。

种种迹象表明,一旦准入标准正式公布,对于那些已然进入风电行业但又不符合准入标准的整机制造企业,将会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

同时,记者了解到,与准入标准同期讨论的内容还包括一份未来5年的中国风电设备制造业规划,国家有关部门将会全面统计并预测我国风电产业的相关数据,以指导企业的投资行为和技术发展动向。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风电 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