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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区域2009年厂网电费结算情况良好

2010-03-11 10:04:50 华北电监局

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报送2009年度电价执行和电费结算情况的通知》要求,华北电监局对电力企业2009年厂网电费结算信息进行了认真整理、汇总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总体来看,2009年华北区域厂网电费结算情况良好。电力企业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计算电费,能够在合同约定的时间里完成电费的计算与确认工作,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清上网电费。2009年,华北区域内统调以上发电企业总上网电量4945.32亿千瓦时,平均上网电价356.96元/千千瓦时,应收总电费17653021.89万元,实收总电费17653021.89万元,电费结算率达到100%,基本是现金结算,承兑汇票比例较小,无陈欠电费现象。

《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对规范厂网电费结算行为产生了积极影响,受到广大电力企业特别是发电企业的普遍欢迎与广泛好评,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的电费结算工作逐渐规范。华北电监局将进一步加强电费结算监管工作,着力解决厂网电费纠纷,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华北 电费 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