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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市场速热

2010-03-18 09:30:46 时代周报

“碳交易”是1997年12月通过的《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一项灵活履约机制。在此之前,这仅是经济学家科斯提出的一个概念。“碳交易”具体是指,把市场机制引入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减排中来,形成关于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其基本方式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来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把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履行减排温室气体的义务和目标。

根据交易排放权本身的产生类型,国际碳交易市场主要分为两大类:项目市场(project-based markets)和准许市场(allowance-based markets)。

目前发达国家碳交易市场主要是准许市场模式。国际上主要的碳交易所分别是成立于2003年的世界上规模最大也是第一个以温室气体减排为目标和贸易内容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以及成立于2004年的世界上碳交易最为活跃的欧洲气候交易所。另外,英国和澳大利亚也纷纷成立了众多的中小型碳交易平台。

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权交易则主要通过项目市场来实现,即碳交易更多依托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而产生。

最具潜力减排市场

我国的CDM项目目前通过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CDM中心与联合国的CDM中心对接。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10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已批准了2411个CDM项目。如果这些项目都能实施,预计在2012年前可减排2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由减排额转让可产生的收益高达数十亿美元。

我国被认为是世界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温室气体的减排成本在发达国家高达100美元/吨,而在我国仅需20美元/吨。巨大的潜在经济利益促使发达国家企业积极在我国寻求合作项目的机会。2006-2008年三年间,我国的CDM项目占全球该项目的比例分别为54%、73%和84%,呈现极大的逐年递增趋势,远远超出其他发展中国家。尽管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碳金融发展放缓,然而2008年1月至2009年11月期间,我国的CDM项目交易不但没有滞后,反而出现了跳跃式的发展,总注册项目由2008年的150个迅速增加到503个。目前我国注册的CDM项目已占全球总数的34.77%,注册项目的年减排量可达1.9亿吨,占全球“核证减排量”交易市场的58.87%。

市场化碳交易

除了以政府为主导的CDM机制之外,我国也积极探索开展市场化碳交易。2008年下半年,我国成立了三大碳交易市场—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北京环境交易所成立于2008年8月5日,是国内首家专业环境权益交易平台,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特许经营实体。“多家重量级的股东带来相对完善的公司管理结构,成为北交所与国内同行相比的一大优势。”北交所总经理梅德文表示。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创建于北交所成立的同日,其优势在于拥有完善的产权交易经验。上交所的董事总经理林健同时也是南南全球技术产权交易所的总裁,这一双重身份促使上交所通过联合国框架下的南南合作,在发展中国家碳市场中占据重要一席。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于2008年9月25日揭牌,凭借引入成熟的碳交易机制而异军突起。2008年底,天交所完成了首笔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标志着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综合试点在天津的启动。

三大交易所主要交易的其实是节能技术,以及一些CDM项目撮合。至于真正的市场化碳交易,目前三大交易所都只是在“练内功”,为将来作准备。北交所把农林“核实减排量”(VER)项目作为核心竞争力,上交所锁定低碳世博会,而天交所则选择了企业自愿减排联盟。除了京沪津之外,昆明、深圳、武汉等城市也纷纷打算成立碳交易平台。

2012年后需求仍在

目前的CDM机制将随着《京都议定书》2012年的到期而终止。那么,2012年之后碳交易将如何进行?对此,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吕学都表示,在CDM市场空间不断扩大的影响下,国内CDM将可能面临两种改革方式—小步改革和根本性改革,具体的改革方向是由未来碳交易的需求规模决定的。

“小步改革”是指不改变基本的发展机制,但要不断完善交易的方式、途径等细节问题。如果未来的减排需求不高,如欧盟只减排20%,那么很可能就是这种方式。

“根本性改革”是指,一旦减排需要很高,如欧盟要减排30%,甚至更高,美国则可以通过更广泛的渠道购买发展中国家的CDM项目。也就是说,如果未来的CDM有一个大规模的需求市场,那么现行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绝对是没办法满足需求的。吕学都同时表示:“2012年后中国CDM需求市场依然存在,并且有扩大空间的可能。”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碳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