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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成立首个环境污染投诉调处中心

2010-03-18 13:47:44 国家环保部

近日,松滋市环保局正式成立环境污染投诉调处中心,此举为全省县级市中的首创。设立该中心的主要目的在于,一是强化环保12369工作。进一步畅通12369环保投诉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投诉受理工作,逐一登记造册,健全相关档案。协调、督导局属各站所及时办理信访案件,统一回复、定期回访投诉人,确保环境污染投诉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二是全天候现场处理城区污染投诉。该中心配备6名环保执法人员,装备1辆公务用车,24小时处理城区内的污水、建筑噪声、油烟等污染投诉案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现场制止。对违法事实,客观公正的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罚。三是积极化解环境污染纠纷。认真贯彻“调以法为绳,解以和为贵”的原则,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监督手段,以污染实际损害为依据,以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为准绳,耐心细致的做好全市各类污染纠纷调解工作,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截止目前,该中心已受理环境污染投诉6起,现场制止环境污染行为8起,较好的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松滋市 湖北 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