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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油企为更多生存空间大声疾呼

2010-03-19 15:41:58 中国化工报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全国工商联提交了题为《改善地方炼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成品油市场供应多元化》的提案,建议国家适当放开原油进口和使用限制,允许部分通过非国营贸易进口的原油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地炼企业进口自用原油。

据CCIN了解,2008年全国原油加工量为3.42亿吨,其中的4400万吨由地炼企业生产。截至 2008年底,全国地炼企业有99家,约占全国炼油企业数量的45%,炼油能力超过8800万吨/年,地炼企业前10名的加工能力超过3000万吨。一些新建的地炼企业按照后石油时期炼化企业建设要求,从建设项目的规模要求、技术标准、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已经接近甚至在赶超国有企业。

据提案起草者、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秘书长马莉介绍,地炼企业一方面没有自主进口原油权利,另一方面无法从国有石油企业获取足够的油源,常因此陷入油源恐慌。根据石油业商会调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多数地方炼厂开工率低于50%,装置闲置严重。大部分地炼企业不得不进口燃料油作为加工成品油的原料。“依靠燃料油作为加工原料,汽柴油产出量低于原油,最高为60%~65%。同时,地炼企业所缴纳税额的 30%~35%不能抵扣,油品成本直接增加30%~35%。”马莉说。

据CCIN了解,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我国从2002年开始,每年允许民营企业从事部分数量的原油进口,但比例很小。2010年商务部下发的民营原油进口配额为2530万吨,预计只占2010年原油进口总量的13%。“这样高度垄断的市场结构不会促使企业有效率地经营。我们呼吁放松原油进口的政策,给民营企业更多的生存空间。”马莉说。

据业内人士分析,即使民营企业获得原油进口配额,也很难单独进口石油。根据我国现行政策,中石油、中石化系统外的企业进口原油必须有中石油或中石化出具的排产证明,海关才给予放行,铁路部门才给予安排运输计划。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民营油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