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南海油气开发合作再获政府层面推动。15日,在李克强总理访问越南期间,两国政府宣布将成立中越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小组,加大中越北部湾口外海域工作组工作力度,年内启动该海域的共同考察。
业内人士指出,双方政府的合作意愿,对推进两国企业在南海北部湾的油气共同开发,将释放出积极的作用。未来双方扩大北部湾“湾内”合作,并走向更广阔的“湾外”,前景可期。
“湾外”合作曙光初现
南海北部湾位于南海西北部,是中越两国陆地和中国海南岛环抱的一个半闭海,面积约12万8千平方公里,宽度在110—180海里之间,是南海北部陆坡主要的油气储藏区域。中越两国在北部湾既相邻又相向。
2000年12月,中越政府成功解决了北部湾内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问题。但由于北部湾口外的海域分界线尚未划定,湾外海域一直以来属于双方油气开采的敏感区域。
此次双方政府发表的《新时期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声明》)中指出,双方同意在政府边界谈判代表团框架下成立中越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加大中越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工作组工作力度。
“这意味着中越双方在南海争议海域的油气开发合作,成为政府层面可以进一步探讨的话题,”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查道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将为双方企业的商业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南海研究所副所长刘峰称,工作组将起到一个上传下达的执行作用。“一方面将开发活动情况向上传达,为谈判提供政策建议;另一方面由于工作组具有一定级别,能够协调海监等其他海上职能部门,推进具体层面的工作。”刘峰说。
此外,《声明》还提出,将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稳步推进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并积极推进该海域的共同开发,年内启动该海域共同考察。
对此,刘峰表示,在此之前中越两方对于湾口外共同开发的一大分歧在于,我国认为可以搁置划界争议,先共同开发。但越南认为应该先划界再开发。“这次提出划界和开发共同推进的新模式,是双方在南海开发合作上取得的突破,可以说是一个阶段性的成果。”刘锋说。
关于具体未来在“湾外”可能的合作模式,查道炯猜测,一是双方已探明主张的区块,是否愿意让对方石油公司参与到勘探和承包服务。二是在争议区推进联合调查和勘探,共同重新开拓和选定一些新的区块,研究共同开发。
“湾内”合作持续“破冰”
业内人士指出,短期内,中越双方在南海油气开发上的合作活动,仍将主要在北部湾内开展。
2006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越南国家油气总公司签署了《北部湾协议区联合勘探协议》。根据协定,两家企业将对中越边界线两边的对等区块进行了勘探,活动经费由双方分担。若在特定海域发现油田,双方将共同商讨,并合作开采。
中海油湛江分公司总工程师王振峰向记者介绍,合作6年以来,协议获得了3次修正并延期。双方在协议区开展了三维地震勘探、一口油井钻探、数据研究与阐明、油气潜能评估等相关油气勘探活动。“具体的分工上,越方负责前期的地震勘探作业,中方负责钻井作业,”王振峰说,“双方的合作很融洽,期间召开了多次工作人员的技术洽谈会,沟通也比较地顺畅。”
2013年6月,双方签署了《关于北部湾油气勘探合作协议(第四次修正案),将合作延期至2016年,将最初共同勘探的1541平方公里扩大到4076平方公里。
越南国家油气总公司总经理杜文厚此前在接受越南国内媒体采访时表示,合作到目前为止,虽未发现商品性的油气储量,但双方收集到了有关油气潜能的重要信息,作为扩大联合勘探协议区的基础。最重要的是,双方创造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对于未来这一区域的合作,查道炯提醒双方公司仍然需要注意商业开发的风险。这需要双方企业对资源价值进行准确的评估,判断商业开发的前景,进行生产开发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