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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电力否认疑似内部文件内容

2013-10-28 10:55:09 经济通通讯社

近日流传一份疑似华润电力两份内部文件,写明华润电力对2010年收购的山西煤矿拥有控股权。根据文件,中信信托在太原华润的持股,是「代华润电力持股」,华润电力在太原华润的实际持股比重应为52.07%。

据了解,小股东亦取得这两份文件,并有意将之呈上本港法院,因为若文件属实,将完全违背润电一直以来的说法。因润电代表律师连日来多次在庭上强调,集团只是透过持股51%的山西华润联盛,再持有太原华润49%股权,因此润电对太原华润没有控股权,亦不用按照联交所规则披露交易。

华润电力回覆《明报》查询时表示,公司档案里没有这份文件,公司亦对文件内容予以否认,文件中形容的股权结构,从没有发生过,而集团亦不知悉文件的来源。另外,中信信托未有就信件真伪回应。

接近华润消息人士对透露,太原华润的股权结构以《信托合作协定》为准,该协定列明中信信托出资12.4亿元人民币取得太原华润31%股权,资金是中信信托自行寻求委托人筹得的,不是华润所出。文件亦清楚指出,中信信托确认是该批股权的唯一合法实益拥有人。润电旗下的深圳南国虽然有权收购该项股权及相关权益,但收购权已经丧失,深圳南国从没有行使此权利。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华润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