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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安排

2010-03-23 17:04:36 新华网   作者: 曹筱凡  

23日是世界气象日。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中国从自身做起,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植树造林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减缓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以下是中国政府自2000年以来,中国政府为减缓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安排:

——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2006年6月,中国政府调高了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其中锡、锌、煤炭部分资源来产品取消出口退税,限制抑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产品出口。

——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环保准入标准。2007年6月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首次明确“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的分地区、分年度计划,涉及包括电力、钢铁、水泥、玻璃等在内的13个行业。

——努力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方式。2007年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3个百分点,明确了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发展的政策。同年,发布高技术产业、电子商务和信息产业等领域的“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5个百分点。

——控制塑料袋使用,减少“白色污染”。2008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明确自2008年6月1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06年3月发布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并作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

——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2007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明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企业能耗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2006年7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预计通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形成约2.4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2006年开始,中国在钢铁、有色、煤炭等9各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十一五”期间有望实现节能1亿吨左右标准煤。

——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2005年颁布《可再生能源法》,制定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电网、全额收购、价格优惠及社会分摊的政策,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资源评价与调查、技术研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2003年以来,中国政府先后颁布《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于2005年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近期目标、基本途径和政策措施,并发布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减少由垃圾产生的温室气体的排放。2000年以来,中国政府先后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推动垃圾填埋气体的收集利用,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

——加大研发力度,科学应对气候变化。2006年颁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把全球环境变化监测与对策明确列为环境领域的优先主题之一。2007年制定《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对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研发、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和措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与政策等方面进行了重点部署。

——推动植树造林,增强碳汇能力。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通过持续不断地加大投资,平均每年植树造林400万公顷。同时,国家还积极动员适龄公民参加全民义务植树。近几年,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措施,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植树造林、保护森林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中国 气候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