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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管道天然气3.6元/m³ 2014年1月15日起执行

2013-12-26 09:59:23 广州日报

12月25日,东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市物价局提交的东莞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还通过了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认定了2011~2012年度东莞市50强民营工业企业和50强民营服务业企业等事项。

值得关注的是,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同意了居民气价按3.6元/立方米执行,将于2014年1月15日起,大幅降低居民气价,全市管道天然气实现同城同价,建立气价联动机制,对低收入群众实行气价优惠政策。

每年减少居民天然气费用支出5300多万元

今年11月13日,市物价局发布《东莞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方案》,推出了两个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两个方案都实现了同城同价,随后市物价局还组织了听证会议。其中,第一个方案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为3.75元/立方米;第二个方案居民用气价格为3.6元/立方米,实行了购气成本与销售价格同方向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

12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物价局提出居民气价按第二个方案3.6元/立方米执行,市政府原则同意。据了解,居民气价按3.6元/立方米执行,对比现行气价标准,镇街每立方米下降0.8元,而大市区保持原标准不变。

市物价部门表示,这次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充分体现“保障民生”原则,调整后东莞居民气价大幅度降低,每年减少居民天然气费用支出5300多万元。同时实行气价优惠政策,对低收入群众每户每月18立方米以内用气量按居民用气价格的40%计收,每年可减少低收入群众用气费用700多万元。

据物价部门介绍,此次价格改革打破了“逢听必涨”的惯例,大幅降低居民气价,而且实行气价优惠政策,新的气价将从2014年1月15日起执行。

改革后气价建立价格联动机制

记者了解到,改革方案提出建立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与购气成本同方向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当综合平均购气成本累计变化超过0.1元/立方米(不含税),并且距离上次调价时间不少于6个月时,非居民销售价格将相应作出调整。

据介绍,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上,大部分听证会参加人和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联动机制有利于及时理顺上游成本变化影响,反映供求,符合市场价值规律。

据市物价局介绍,联动机制建立后,当购气成本上升或下降时,销售价格会相应作出调整。

随着“西气”供应东莞的气量增加,近期综合购气成本有所降低,启动联动机制后,东莞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有望下调。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