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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建停车场需30%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

2014-05-20 16:33:21 新华社

西安市政府常务会19日原则通过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通过制定综合推广政策体系推广新能源汽车,预计到2015年底,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将达11000辆。

记者了解到,为了推广公共停车位分散充电模式,逐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社会车辆充电和维护需求,西安市要求今后新建各类停车场需建有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

根据推广方案的目标,到2015年西安市将建设立体充电塔4座(1600个充电车位)、地面充电站42座(2100个充电车位)、分散式充电车位7000个,建设16家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点。通过推广应用,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整车生产与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产业集群,带动电机、电池、汽车电子和汽车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支撑西安市产业结构升级。

推广方案还计划,从2014年起,西安市新增公交车力争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60%;到2015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利用不低于500辆,开设10条纯电动公交和混合动力公交专线。今后,新增出租车也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增公务车辆方面,西安市的公安、工商、城管等执法用车新增和更新时,新能源汽车比例不能低于70%,到2015年,新能源公务车应用数量不低于600辆。此外,还将增加不少于200辆的新能源专用车。

另外,对在西安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对符合政策的新能源汽车,免缴车船税。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