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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委会办通报三起煤矿事故迟报问题

2014-06-04 08:22:57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记者5月30日从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河南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近期三起煤矿事故迟报情况进行了通报。 

今年1至5月份,河南省先后发生了5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4人死亡,其中有3起事故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导致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无法及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报送事故信息,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2014年3月21日10时37分,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虹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煤矿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死亡。汝州市安委会办公室15时19分向省安委办报告该事故,距事故发生时间4小时42分。根据有关文件通知,须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的规定,属于严重迟报。 

2014年5月17日6时30分,登封市向阳煤业有限公司发生冒顶事故,造成3人死亡。郑州市安委会办公室5月19日7时10分向省安委办值班室电话报告该事故,距事故发生时间超过48小时。根据须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上报的规定,属于严重迟报。 

2014年5月18日17时10分,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米村煤矿地面外运火车系统装载皮带走廊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郑煤集团未按规定上报,直到5月21日11时,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向其询问时才上报事故相关情况,上报时距事故发生已过去66小时,属于严重迟报。

通报指出,迟报现象的发生,说明郑州市安委会办公室、汝州市安委会办公室、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事故上报重视程度不够,对下属及相关单位要求不到位,对省政府安委会下发的文件精神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不到位;还存在着信息渠道不够畅通,掌握情况不全面等问题。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其认真进行反思,查找原因、汲取教训,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河南省,煤矿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