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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企业脱硝改造再提速 脱硝电费须及时兑现

2014-06-23 09:29:48 中国电力新闻网

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火电排放标准的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出炉,这让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经营状况刚刚开始好转的火电行业不得不踏上脱硫二次改造和脱硝改造的道路。新标准的执行期限7月1日将至,火电企业脱硝改造的进展如何?遇到了哪些问题?

脱硝改造标准又多又严

“十一五”看脱硫,“十二五”看脱硝。

叠加上中央政府坚决向污染宣战的诉求,火电脱硝必须加快步伐已经成为共识。

要求火电企业脱硝改造的历史并不长,但要求之多之严却众所周知。按照2011年7月9日环保部下发的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火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00毫克/立方米,一部分机组控制在200毫克/立方米;2014年7月1日起,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氮氧化物执行新的排放标准,这意味着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需要全部加装脱硝设施。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到2015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要控制在2046.2万吨;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中给电力行业设定的要求是氮氧化物的排放量要由2011年的1055万吨下降到2015年的750万吨。此外,环保部与电力企业也签订了责任书、地方政府也各自提出了改造要求和期限。

对于电力行业来说,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与排放标准的要求不同、国家要求与地方政府的要求不同、排放标准要求又与企业所签订的责任书的要求不同,单独满足某一个标准或许并不太难,但要同时满足这么多要求就存在很大的困难。但无论如何,发电企业还是面对压力与挑战,全力而为。

火电企业脱硝改造再提速

在2012年上半年,由于自身利润低迷,火电环保投入一直未能达预期,2013年1月1日执行的《关于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由14个省扩大到全国,有效缓解了电厂的环保支出压力,加上此时火电经营情况好转,极大地提高了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积极性,燃煤电厂的脱硝改造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2013年,仅五大发电集团完成脱硝脱硫改造工程的机组就接近500台。2013年以来,全国火电厂烟气脱硝进入了集中爆发期,

据中电联数据统计,2013年我国完成脱硝改造的火电机组近2亿千瓦,全国脱硝机组投运容量接近4.3亿千瓦。按照2013年底全国火电装机容量为8.62亿千瓦计算,我国现有火电机组完成脱硝改造的装机容量约为50%。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今年火电机组脱硝改造要达1.3亿千瓦。

尽管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只给现役机组两年半改造缓冲时间,并且脱硝设施和改造技术投资数额巨大,但一直走在节能减排前列的发电行业脱硝改造却呈现加速趋势。

企盼脱硝电费及时兑现

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脱硝电价政策,脱硝电费先由电网企业垫付。但记者在采访中却了解到有些地方脱硝电费并未及时兑现。

如2013年1月1日至9月25日,陕西燃煤机组脱硝改造完成594万千瓦,省内脱硝上网电量137.55亿千瓦时,脱硝电费共计1.1亿元,陕西省电力公司因无资金来源,此部分脱硝电费暂行挂账,未予支付。2013年9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电价,疏导了陕西电网690万千瓦装机的脱硝电价,自2013年9月25日后陕西省产生的脱硝电费可以做到及时支付未予支付。记者从一些发电企业了解到,像陕西脱硝电费不能及时兑现的情况并非孤本。

针对上述情况,西北能源监管局建议国家尽快完善节能减排电价政策。对于未完全疏导脱硝电价的省(区),建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利用调整销售电价时机,尽快择机疏导脱硝电价矛盾,出台相应的电价补偿措施,及时弥补脱硝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支出,缓解发电和电网企业因节能减排设施运行所带来的经营困难,提高电力企业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增加环保设施投入、保证环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