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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黑名单,为啥不忌惮?

2014-08-11 08:50:54 中国煤炭报   作者: 安文  

国家安监总局近日公布第二季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单位)名单和上半年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共有9家煤炭企业名列其中(详见《中国煤炭报》8月4日一版)。从出了重特大事故才上榜到非法违法也上榜,不仅意味着黑名单制度实施范围的扩大,也体现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良愿。

文明未必能战胜野蛮。近年来,胡来、捣蛋、使诈、取巧等方式频频得手,以至于“树没皮必死无疑,人没脸天下无敌”成为不少个人、企业的习得,“唯一的规则就是不讲规则”被奉为制胜法宝。针对“手段不重要,结果才重要”思潮的蔓延,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行业,纷纷开始了建立黑名单制度的尝试,生产安全事故黑名单、环境污染黑名单、赖账不还者黑名单、逃骗税者黑名单、食品安全黑名单、电子商务黑名单……呼呼啦啦,铺天盖地。

黑名单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的,“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如果能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地落实到位,势必会产生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正面效应,从而有力推进生产经营环境的净化。然而,这一效应的生成、铺展和固化,还有不少障碍,如观念上的淡薄、惩戒力度上的虚弱和合作机制上的断裂等。

黑名单首要价值应当是让上榜者“丢面子”。但我们看到,许多黑名单只是躺在政务网站的犄角旮旯里和窄众化媒体版面上“呼呼大睡”,寻常百姓根本看不见;有的部门还心慈手软“护犊子”,在曝光违法违规企业时,常以“某企业”“某公司”等代替。事情是做了,效果却值得怀疑。

即便被广而告之、家喻户晓,黑名单效用又如何?前些时候,笔者与一煤矿矿长谈及黑名单问题,他微微一笑:“上黑名单的多了去啦,那么多企业‘欢聚一堂’,谁记得住你啊。单位不规矩被曝光,肯定不像个人品德、生活作风出问题带来的杀伤力那么大。”这番话背后的潜台词是,当下,社会对企业失信行为同情、宽容有余,鄙视、厌恶不足,黑名单对于形象、声誉的威慑,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大。

有了切肤之痛,才能痛定思痛、痛改前非。可是,浏览一些地方、部门黑名单制度规定,笼而统之的条文不少,罕有实质性、可操作性强的惩戒手段,稻草人哪里能持久地吓唬住鸟雀?有的地方,黑名单不仅网上公示,还抄报给政府机构、工商部门、金融机构和上下游企业,旨在让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土地批不到,贷款贷不着,原料拿不到,产品卖不掉,倒逼企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然而,前文提及的那位矿长透露,“找找人,变通变通,没有什么大问题,地方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他的话其实不难印证,有的煤炭企业因为环境污染、生产安全事故等,成为各类黑名单上的常客,但只要“有票子、有门子、有路子”,照样活得顺溜舒坦。

黑名单制度单靠某个部门一厢情愿式的运作,往往是“看上去很美”。其他关联机构和部门的不作为、不合作甚至与违规者共谋,制度必然会被撕开裂缝,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随之落空。

大力倡导、层层推进、通力协作,切实做到“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方可将不法企业逐出市场,保护守法企业,从而让黑名单制度这一航船免受搁浅甚至倾覆的命运。

黑名单制度单靠某个部门一厢情愿式的运作,往往是“看上去很美”。其他关联机构和部门的不作为、不合作甚至与违规者共谋,制度必然会被撕开裂缝,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随之落空。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安监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