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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吸取血的教训 防范悲剧重演

2014-08-21 08:43:30 中国煤炭报   作者: 黄雄 桂生  

“一定要依法依规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从事故教训中找到保护生命的硬措施,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煤矿企业认真吸取湖南和全国煤矿事故教训,血的教训决不能再用鲜血去验证。”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李建民在该局日前召开的半年度工作会上说。

3月17日16时,湘煤集团金竹山矿业公司土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从瓦斯突出到爆炸间隔18分钟,地面有关人员在得知瓦斯超限情况后没有第一时间下达停电撤人指令。”李建民说。

6月15日15时35分,辰溪县寺前镇双木湾煤矿发生透水事故,9名矿工被困井下。“从发现突水预兆到突水,约有宝贵的50分钟时间,矿上却没有及时撤离升井。特别是副矿长余庆云接到报告后,非但没撤人,还下井检查,造成了事故并扩大了事故。”李建民强调。

他总结:“深入分析湖南近年来发生的煤矿事故,事故原因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有些甚至是‘情景再现’。历史的悲剧多次重演,让人痛心、令人惋惜。”

为此,湖南煤监局总结了近年来湖南省煤矿事故教训,确定下一步工作要突出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应急处置三个重点。

为确保依法履职、有效履职,湖南煤监局出台了《省局班子成员业务分工负责和联系分局制度》《机关处室业务分工负责和联系重点矿井制度》《分局班子成员业务分工负责和处级干部联系、挂靠科室制度》《分局分区域监察执法制度》《分局监察人员联系矿井制度》5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监察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机制。

湖南煤监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关处室重点联系矿井、各分局分区域监察执法、监察人员联系矿井等有助于及时、准确掌握煤矿的各种情况,让监察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察执法。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