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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脱困救助升级:煤电互保“强压”五大发电

2014-09-01 13:25:42 华夏能源网   作者: 马俊华  

导读煤炭行业的救助,终于由地方政府的“煤电互保”延伸到了中央层面的“强压”电力企业让步。煤炭行业脱困联席会议频繁召开,让公众愈发关注昔日的“煤老大”如今到底怎么了?

8月28日下午,发改委召集华能、大唐等各大电力巨头开会,强调电力企业对于煤炭行业脱困方面的责任,鼓励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协议。

对于煤炭行业的救助,终于由地方政府的“煤电互保”延伸到了中央层面的“强压”电力企业让步。一个多月,“救助”、“限产”、“限制进口煤”成为与煤炭行业关联度最高的词语,煤炭行业脱困联席会议频繁召开,让公众愈发关注昔日的“煤老大”如今到底怎么了?

为了全面了解煤炭行业面临的困难及政府的救助,不妨回顾一下背景和进程:

行业背景:煤炭价格大幅下降,行业亏损超过七成

今年上半年,煤炭价格大幅下降,7月中旬,秦皇岛5500大卡平仓价490-500元/吨,比年初下降140元/吨,同比下降85元/吨;炼焦煤价格平均比年初下降200-250元/吨,同比下降150元/吨。全国煤炭价格已经降至2007年底水平。

煤炭企业亏损面已经超过70%,有9个省出现了全行业亏损;在主要产煤省区的36家大型煤炭企业中,有20家企业亏损、9家企业处于盈亏边缘;有50%以上的企业下调了职工工资,部分企业出现减发、欠发、缓发职工工资的现象。

会议密集召开、政策迅速出台:

从7月14日国务院召开座谈会到8月28日的煤电协调会,短短的一个半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煤炭司、电力司、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单位多次召集脱困会议,并迅速出台了《煤炭经营监管方法》和《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的通知》等文件,充分显示了政府对于煤炭行业脱困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然而,在感动之余,也让人有几分担忧:靠政府出面协调上下游的供需关系,扶助煤炭行业渡过难关,第一,如此“救助”,能否持续?第二,强力的行政干预,是否与市场化相悖?第三,“全面救助”与优胜劣汰,如何协调?曾经为中国经济发展和能源供应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煤炭行业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从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出手援助,既在情理之中,更彰显了政府对于煤炭企业和职工的关爱。

中国煤炭行业面临的三大问题

要回答上述问题,需要梳理下中国煤炭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产能过剩,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

产能过剩又要分成几方面看,一是全球性煤炭供应产能过剩,不只是中国;二是过剩产能与落后产能不同,后者可以根据技术水平等指标予以淘汰,而过剩与否是与消费需求相对而言,标准不一,淘汰的难度更大;三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小煤矿超过9千家,其中9万吨以下的煤矿是7500多个,产量不到20%,但是安全事故占到70%以上。

我们必须看到,我们面临的产能过剩不是以小煤矿为主,而是以大型现代化煤矿为主的过剩,消化难度非常大,或者说我们现在的煤矿退出机制很不健全。导致如果单纯的通过市场竞争,甚至所谓的过度竞争,其结果可能使困难企业更加的困难,优势企业也失去优势。

中国煤炭行业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煤炭收益大幅度减少与煤炭企业负担重的矛盾突出”。

一是地质条件和开采方式不同,导致进口煤和国内煤的生产成本差别较大。印尼、蒙古、澳大利亚等国所开采的煤层较浅,多采用露天开采,生产成本相对较低;而我们的大部分煤矿为井工(地下)开采,像山东等地开采深度超过1000米,河南、贵州、山西等地的部分煤矿井下瓦斯含量高,地质条件复杂,所需要投入的安全费用较高。

二是企业负担。国外煤炭开采时间短,露天开采机械化程度高,所用人力较少;而我国一部分煤炭企业生产超过百年,资源枯竭,退休职工多,历史负担重。

三是物流费用的差异。我国煤炭资源生产和消费存在地域不平衡,需要“西煤东输”和“北煤南运”,距离长、环节多、运费较高;而国外主要是通过海上运输,煤炭的单位运费低于国内。种种原因削弱了国内煤炭的竞争力。

中国煤炭行业面临的第三个问题是“企业资金紧张与煤矿安全生产、矿区稳定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一是煤炭销售困难,企业应收帐款大量增加。6月末,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应收帐款3587亿元,占企业资产总额的7.27%。二是企业融资困难加大,财务成本大幅度上升。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财务费用同比增长62亿元,同比增长17.2%。第三是企业的偿债能力在下降,企业资产负债率大幅度的上升,6月末,全国90家大型企业负债率已经接近了70%。

建立和完善煤企的退出机制是根本之策

所以,政府就面临一个“两难抉择”:不救助,煤炭行业会出乱子,无论是安全生产还是矿区稳定;但是,救了又是近于全面保护,因为所淘汰的小煤矿所释放的产量比例并不高。国有大矿产能本来就高,还要超能力生产,岂非雪上加霜,发改委出台遏制超能力生产的通知,实属无奈。

关闭小煤矿、提高煤炭的生产集中度等措施固然重要,需要继续实施。但是,也要对于大型煤炭生产企业的资源进行整理。市场经济强调的是资源的最优配置,以进口煤炭作为标杆,按照资源储量、开采深度、安全条件和生产成本等指标,确定其生产量。不能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和完成税收任务等理由,亏损还要生产。

大气污染防治对于煤炭的品质和清洁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国内许多煤炭资源由于开采深度增加,所开采的下组煤硫份较高。对于硫份过高的煤炭应限制其生产和消费。

发展非煤产业,促进老企业和资源枯竭城市的转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至前各地的煤炭资源整合,主要是依靠政府的行政推进,所依据的标准也主要是煤矿的产能,单井产能标准的不断提高,埋下了煤矿产能过剩的隐患。在“黄金十年”时,投资者趋之若鹜;进入“寒冬腊月”,体弱多病者想退出时,却无路可寻。走不了,只能留下死扛,一时的限产、减产和停产,依然留得煤炭资源这座青山在,一旦市场回暖,必然春风吹又生,导致整个产业产能过剩依旧在!

真正建立和完善煤炭企业的退出机制,是解决中国煤炭产业过剩这一“痼疾”的根本之策,也是对于政府、企业和投资者的一个全新和深奥课题。行业救助和淘汰落后产能难免“一刀切”,但建立煤炭企业退出机制却需要因地而异,甚至要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不同的机制。

总之,政府对于煤炭行业的救助在情理之中,但就长久和标本兼治而言,不破不立,必须减少存量,利用行业低迷时,采用市场倒逼机制,通过“优胜劣汰”真正实现中国煤炭行业的“自我救赎”和“螺旋式上升”。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煤炭脱困,煤电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