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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未来将是气候谈判的王牌

2014-09-05 09:22:14 中国石化新闻网   作者: 王韬  

短期看,拥有的化石燃料越多能源安全度越高;然而过多使用化石燃料对气候安全造成危害。风电、光电作为“零排放”能源,对气候和能源安全都有裨益;然而作为间歇性能源,风电、光电对电网的稳定性提出挑战。

能源安全与气候安全是两个互相联系但又并不总是一致的话题。

能源安全的定义和内涵在过去几十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个概念最早源于上世纪70年代中东两次石油危机对于发达国家经济的打击。关注能源的供应充足、运输路径的安全以及价格的可负担是传统能源安全的范畴。在这个能源安全框架下,一国应该尽量保障自己的能源供应免于中断,规避价格失控的风险。而今天,能源安全除了供应充足、价格可接受外,还需要符合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社会发展要求。同时,一国的能源系统需要具有足够的弹性,尤其是在受到外在因素冲击时不同能源形式具有相互转换补充和均衡协调的能力,整个系统要有抗冲击能力。

能源安全的核心没有太大变化,始终着眼于如何保障长期可靠的能源服务。能源服务的本质也决定了能源安全并不能仅局限于对特定能源的供应,而需要考察在未来气候变化或其他非传统安全因素挑战下整个能源系统的保障能力。

气候安全则是一个更新的话题。随着几十年来气候变化科学研究的不断进展,科学界对于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和未来可能发生的气候变化影响有了更加确切的了解。面对着气候变化带来的海平面上升,降水时空分布改变等长期影响以及日益增多的台风、洪水等极端天气灾害,人类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去减缓、防范和适应这些未来的气候风险以保障人类社会的安全与持续发展,是气候安全的核心内容,这其中也包括保障能源安全的要素。

由此可以看出,能源安全与气候安全存在很多相同要素,尤其是两者的实现都要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但是两者又有一些显著的差别。

一方面,二者在时间尺度上有区别。能源安全首先为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服务,因此对于当下的能源服务保障的要求更为迫切,但同时需要用战略性的眼光考虑长期的系统风险。气候变化的影响和风险则相反,在目前来看相对较小,但未来随着气候变化的严重而日益加剧,因此其着眼点更注重当前行为的长远影响和未来对风险的应对,并通过采取积极措施改变或减少未来的风险。

另一方面,二者主要的责任主体不同。目前,能源安全的影响通常局限在一国之内,因此保障能源安全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和受其监管的国有和私有能源企业,同时通过国际合作对国内的能源政策进行补充。这些局限性决定了能源安全更具有竞争性,从稳定供应到设定价格,能源出口国和进口国都在尽可能地最大化自己的利益。气候变化则会对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产生严重的影响,其责任主体在于整个国际社会,本质上更强调合作。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微博])作为最重要的行为主体协调各国的气候政策,推动共同签署国际协议,各国根据国际协议要求采取相应行动应对气候变化。

因此,能源安全更加偏重于短期措施和本国的竞争力,而气候安全则更注重长期风险的防范和共同的国际努力。通过对具体能源种类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得更加清楚。

化石燃料占当前世界一次能源供应的80%以上,因此化石能源的使用对于保障能源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短期看,拥有的化石燃料越多能源安全度越高。然而化石燃料排放的二氧化碳是造成气候变化的最主要温室气体,因此过多使用化石燃料将对气候安全造成危害,极端天气和气象灾害的增加又将反过来影响能源安全。在“卡塔琳娜”飓风袭击美国墨西哥湾的炼油基地后造成的能源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光能、水电、地热和生物质能的碳排放非常小,甚至可以是“零排放”,因此对于保障气候安全、应对气候变化具有积极意义。从长期来看,由于其资源分布广泛多样、用之不尽、不易产生气候风险,对于提高能源安全也有裨益。然而,风能和光能都是间歇性的能源,大量的风电和光电进入电网会对电网的稳定性带来挑战,因此在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时候需要关注短期内对能源安全的影响,通过技术进步和建设灵活的调峰负荷,可降低对能源安全的影响。

核电和大水电则是两个特殊的例子。二者都是低碳能源,且多为稳定电源,无论是从能源安全还是气候安全的角度看有正效应。然而,这两种能源有较大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因此政府、企业和民众的态度分歧很大,其发展主要取决于国家的偏好,但可能会因一些重大事件而发生大的变化。例如,德国和日本作为核电占比较大的国家,在福岛核事故后都立即宣布弃核。政府宣称核电的空缺未来都会由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充,但在短期内却导致燃煤发电和天然气发电比例上升,碳排放增加,与提高气候安全的目标相左。而日本由于进口天然气大增,推高了亚太地区液化天然气的价格,增加了本国财政负担,也降低了其能源安全。

能源系统的弹性和协调能力、能源基础设施,特别是管网对未来气候影响的适应能力是现代能源安全概念中常被忽视的因素,而这极易受到气候安全的影响。因此缺乏抗冲击弹性和适应能力的能源基础设施很容易对能源安全和气候安全带来负效应。美国纽约在遭受台风“桑迪”肆掠后空有成品油储备却因电力系统瘫痪无法用油泵将油送到加油站,再一次表明能源安全需要系统的服务保障。与此相似,交通系统的电气化,尤其是电动汽车的普及的确可以降低对于原油进口的依赖,提高能源的自给度。但是电力网络将面临其他的风险,包括充电时间过于集中可能会对电网带来冲击,严重依赖煤发电会带来更大的气候风险等。2008年中国南方发生雨雪冰冻灾害,电网大范围中断也暴露出集中式能源传输系统在的气象灾害和极端天气中的脆弱性。2013底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对于基础设施根据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进行设计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一些更为长期的气候变化趋势值得更加重视。

随着气候变化影响和能源全球化的深入,未来能源安全的要求将会更加贴近气候安全的框架。事实上,能源系统已经开始出现国际化的趋势,欧盟、北欧和北美都出现了跨国的能源网络,彼此之间协调补充。亚洲的一些国家,包括中国在内也在考虑过建设一个泛亚太的能源网络。长期战略与多边合作未来将会成为保障能源安全的常态,而气候安全也有赖于有雄心的国家采取积极的减排和适应行动,以改善自己未来的能源安全。

(王韬系清华-卡内基全球政策中心能源与气候项目常驻学者)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可再生能源,气候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