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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继平:让煤矿更规范更安全地采煤

2014-09-23 08:41:47 中国煤炭报   作者: 任珺  

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着眼于当前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近日,记者采访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孙继平,请他就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对推动煤矿安全产生工作的意义进行解读。

■ 新增内容多、范围广,让安全生产更“标准”

“在修订安全生产法前期讨论的时候,就有不少专家建议,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明确企业、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这一次的新安全生产法有了相关款项,可以看出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孙继平说。

孙继平表示,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的建立,对于煤矿来说非常重要,“从规划设计到职工的日常操作,都能有一个规范的做法,这将有效地避免一些事故”。

多年的教学、科研、事故调查以及帮助企业排查隐患的经验,让孙继平深有感触,“采煤很容易,但是安全采煤却很难,没有技术作保障根本不行”。想要安全采煤,就离不开机电、地测等几大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在煤矿非常缺这些专业的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的出台,可以让煤矿更安全地采煤。

明确企业、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可以有效地避免出了事故后各个部门之间互相推卸责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灾害严重的矿井,如果从审批环节就卡住了,也就等于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孙继平说。

“治乱象,还需重典。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屡禁不止,还是因为违法的成本太低了,处罚力度不够。加大对违法生产责任追究力度,是非常必要的。”孙继平说。

在以往的事故调查中,孙继平发现有不少事故企业一直都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人员来了,检查过后下了整改通知,企业立刻表示会好好整改。等监管人员转身去查别家的时候,他们又开始偷偷地生产。不少事故矿主也承认,选择非法违法生产,是因为非法违法获得的利益要比受到的处罚要多。

“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上安全生产保险,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小煤矿出事后老板跑路的情况。发生事故后,老板跑了,井下情况没人知道,图纸不知道在哪里,非常不利于事故救援。”孙继平说。

■ 实施细则可以更“细”,处罚力度可以更大

“新安全生产法吸收了不少好的经验,但因为它是整个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法规,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各个行业,因此相对宏观一些。建议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孙继平说。

作为第一批注册安全工程师,孙继平认为对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考虑逐步实行分类管理,将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几个主体分出来,进一步制定有针对性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评标准。

“煤矿注册安全工程师还可以根据各自的专业,细分为安全、采煤、机电、地测等不同专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这样既能够方便企业根据需求配备人员,又能方便企业在遇到问题后,第一时间找到懂行的专业人士。”

孙继平表示,虽然新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违章的处罚力度加大了,但是对于煤炭等资源性企业,处罚力度还有加大的余地。他建议,资源性企业一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国家可以选择将其资源收回。

“资源收回之后,对于民营企业来说,等于失去了生产资格,这是比罚款力度要大得多的处罚。”孙继平说。

除了对事故责任人的追责,孙继平建议,建立事后追责的体系。“在事故发生之后,对于审批、复查、验收、监管等环节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事后责任追溯,查看其在工作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问题。”孙继平说。

“对于那些明知存在隐患,不告知工人,并继续组织工人作业的企业负责人,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孙继平说。

2009年9月8日,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相关负责人在明知该矿存在瓦斯严重超限等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发生瓦斯爆炸的情况下,指使他人破坏瓦斯传感器,组织大量工人下井作业,导致76人死亡。事后,事故矿矿长、技术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分别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

“这次事故的判决书一下,彻底击碎了冒险生产矿主的侥幸心理。”孙继平说。

■ 利用专业技术人员,让隐患无所遁形

在安全生产法修订过程中,曾有人提出,目前不同类型的煤矿到底需要配备多少安监人员,还没有一个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希望能在新安法中看到相关规定和要求,而新安法并没有涉及这部分内容。

对此,孙继平表示,新安法作为一个针对整个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不太可能对某一行业提出这么细致的要求标准,可以考虑在之后的实施细则中,将相关内容补充进去,并细化到每个类型的矿井应该配备多少安全、采煤、机电、地测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让企业有标准可依。

“不仅是煤炭企业,安监、煤监机构也应该根据辖区的情况,制定一个人员配备方案。毕竟一个专家是不可能精通所有专业、查出井下所有问题的。”孙继平说。

在隐患排查方面,孙继平建议,企业除了自查,还可以互查。比如一个集团里属于不同煤矿的业务专家,到集团内其他煤矿去排查隐患。也可以以集团为单位,与其他集团互查。但是这种互查,应该以查问题,帮助对方解决问题为主,避免彼此打友情分。

企业可以选择邀请中介机构、大学、研究机构、其他企业的既具有理论水平又具有现场经验的专家,帮助企业排查隐患。

对于整顿关闭期间,一些企业“假整合,真生产”的情况,孙继平说:“一方面可以组织专家到现场去抽查,懂行专家到现场,一眼就能看出问题来,井下有几套生产系统,有几套通风系统,最近有没有出煤;另一方面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追责,是谁验收签字的,是谁审核通过的,都要追究相应责任。”

对于最近几起事故中存在的“假停产、真盗采”及“假照片、蒙混监控系统”的现象,孙继平表示,一个办法是查,查看井下生产情况和出煤量是否相符;另一个办法是在井口安装图像监控系统和产量监测系统。

孙继平说,事故调查表明,煤矿井下作业人员越多,发生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概率就越高。因此,通过提高煤矿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减少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数量,才是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的发展方向。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