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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前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4-10-31 08:33:0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李兆前同志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

国务院决定,任命李兆前同志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简历:

李兆前,男,汉族,1962年1月生,山东省胶州市人, 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现任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78年10月至1985年7月,山东工学院(山东工业大学)第一机械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硕士学位;1985年7月至2000年6月,历任山东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主任、副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其间:1988年9月至1992年12月,山东工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1990年9月至1992年2月,英国纽卡素理工大学进修;1996年12月任博士生导师;1997年2月 至 1998年2月, 美国宾州州立大学访问学者); 2000年6月至2001年6月,任山东省经贸委副主任(2001年2月正厅级);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山东省日照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02年12月至2008年1月,任山东省日照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1年9月至2007年12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学习, 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8年1月至2011年2月,任山东省副省长;2011 年2月至2014年9月,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014年9月起,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