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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构建长效机制 加快监管创新

2014-11-04 08:33:12 中国煤炭报

近日,贵州省省长陈敏尔与水城县、盘县、纳雍县、金沙县、西秀区、兴仁县等1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谈心对话,并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快安全监管创新。

陈敏尔指出,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向好的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少数煤矿安全重点县在工作上、措施上、责任心上还存在明显差距。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党政同责”。在安全生产问题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负责。二是“一岗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层层履职”。安全生产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网格。四是“严肃问责”。加强述职评估,出了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今年前8个月,贵州有2个县列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死亡人数的前10位。截至9月25日,贵州1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今年发生煤矿事故5起,死亡2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贵州煤矿事故和死亡人数的50%、47.7%。

为此,陈敏尔强调,要切实加大煤矿安全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一是要加大安全监督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和实时监测,把人防和技防结合起来。二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继续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扶持好大煤矿,加快关闭淘汰小煤矿。抓市场秩序,严格市场准入;抓科技进步,着力提高煤炭行业的装备水平、现场管理水平和瓦斯治理水平。三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职能部门要具体抓,把领导班子、设备设施、技术队伍配置到位;矿长要直接抓,建立奖惩激励机制;驻矿安监员要天天抓,加强培训教育,提升自救能力。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