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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获国家能源局批复

2014-12-12 11:16:14 浙江省人民政府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由平湖市组织申报的平湖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近期已获国家能源局同意,并以《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12号)文件公布,将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2个园区,连同已公布的第一批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列为国家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

30个园区总规划建成容量335万千瓦时,其中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为10万千瓦时。此次嘉兴市共4个园区列入,其它3个园区分别是嘉兴光伏高新区、海盐经济开发区和海宁经济开发区。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平湖,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