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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省煤炭资源税率为下限

2015-01-08 08:29:57 中国煤炭报   作者: 王扬 刘康 蒋秀春   

河南、河北、黑龙江、辽宁四省煤炭资源税税率于近日公布。与山西省接近上限的8%不同,上述四省采用的税率均为下限——2%。

“这充分说明省委省政府及财税部门体谅了目前煤炭企业的困难,对企业转型脱困是利好,值得点赞。”1月5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相关人士对记者说。

据悉,按照2%的税率标准,黑龙江省煤炭企业每年将减轻税费负担0.2亿元左右,若考虑该省先行停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因素,减轻企业负担2.2亿元左右。

辽宁省财政厅表示,经测算,改革前辽宁省煤炭企业总体税费负担率为2.2%,改革后按照2%税率执行,煤炭企业总体税费负担下降了0.2%。

据介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此前从量计征的费用折算为从价计征后,核算的数据为2.2%左右。因此,该集团给相关部门的税率建议是2%。

“刚刚过去的2014年,是我们集团10多年来发展中最为艰难的一年。最终定下2%的税率,对煤炭企业来说,是寒冬里的一抹阳光,让我们心里感到暖暖的。”平煤股份总会计师王启山说,这将利于企业转型。

记者从该集团了解到,2015年该集团对各原煤生产单位不再考核煤炭产量,而只是将安全生产、利润、商品煤销售量与考核挂钩。

本报特邀撰稿人邢雷表示,从目前来看,煤炭资源税税率的制定,和各省财政税收对于煤炭产业的依赖程度是成正比的。此外,赋存条件差、开采成本高、矿区老化、企业亏损严重等也是河南、黑龙江等省税率制定相对较低的原因。

以东北三家煤企为例,2014年前三季度亏损超60亿元,其中黑龙江龙煤集团净亏损45.78亿元,吉林省煤业集团和辽宁沈阳煤业集团亏损均超7亿元。

因此,虽然上述几个产煤省税率定得不高,但仍有企业觉得吃不消。

“对抚顺矿业集团来说,改革后的实际税负是增加的。”记者从抚顺矿业集团有关人员处了解到,以前每吨原煤固定征收2.8元资源税,改革后算下来每吨原煤的税率翻了一番还要多。虽然国家同时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但经过实际测算后,企业整体税负水平仍然有所增加。

“现在是煤炭价格低谷时期,税负在可接受范围内,一旦市场回暖或成本增加,煤价上扬,企业的纳税额将会大幅度增加。”抚矿集团有关人员表示。

更值得注意的是,收税操作不合理、清费进度落后等现象的存在,使资源税改革的落地并不顺畅。

“目前我们所有的税费加起来,才占到销售收入总额的1.56%,这意味着按目前2%的税率来测算,得多交七八千万元,而该减的税费都还在照常征收。比如说采购精煤要求必须找供煤企业提供资源税缴费证明,这根本没办法执行,资源税都是按月缴纳的,不可能按单笔来开证明。”河北某大型煤炭企业人士抱怨,“现在税务部门在调研,连他们都不知道怎么交。”

记者从各方面了解到,目前税率已获批的省(自治区)还包括湖南、广西、贵州和山西,分别为2.5%、2.5%、5%和8%,而山东、陕西和内蒙古上报税率则分别为4%、6.1%和9%。

分析人士指出,陕西的税率可能会参考山西,因为两省的煤炭产业为竞争关系,而陕西在地理位置上比山西距离消费地更远,可能会在山西的煤炭资源税税率基础上再稍微降低一点。

有陕西当地煤企人士表示,从2014年12月起,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所有煤矿试行新的煤炭资源税,暂按照6.1%从价计征。

目前来看,内蒙古上报税率最高。邢雷表示,内蒙古资源优,开采成本低,以央企和民营煤企为主,高税率也在预料之中。即便如此,随着几大运煤通道开通,内蒙古煤炭仍不乏竞争优势。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炭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