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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难题获解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生水起?

2015-01-08 09:33:55 机电商报   作者: 贾美姿  

对于北京首个个人申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业主任凯来说,他之前遭遇的售电开发票难的问题,终于有了解决办法。

那段尴尬的经历,他回忆起来,历历在目。2013年,在收到光伏上网电费结算单后,王凯立即去北京市电力公司顺义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顺义供电公司”)兑换电费,不料却收到回复:按照财务流程必须要先开增值税发票。”

作为自然人,任凯投资分布式光伏项目不能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也不能进行项目核准和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显然也不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质。同时由于分布式光伏并网卖电是长期行为,卖电收入不属于偶然所得,也不符合代开发票的规定。

于是任凯在两个月的时间里,跑遍了电力公司、税务局、工商局,也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到最后,顺义供电公司只能采用临时解决办法,让任凯先写收据代替发票,他才拿到电费。

不过,这样的尴尬经历在7月1日后将成为历史。

一张发票解围售电难题

今年6月初,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自7月1日起,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国家电网公司售电,发票由供电部门开具。

“这大大简化了售电流程。”家住江苏常州的居民吴建江感到兴奋不已。他在自家屋顶建设的9.9千瓦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于今年6月6日并网,首月发电量710千瓦时,其中上网电量558千瓦时,按照上网电价和现行补贴政策,6月份其发电收入近500元。

依据《公告》,7月初,国家电网公司常州供电公司履行代开发票义务,对吴建江自建电站第一个月的售电收入开具电费发票,成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开出的首张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电费发票。在售电发票难题解决后,他很快拿到了售电收入。

除了流程简化之外,《公告》同时规定,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l日,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即按3%的征收率计算)、按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而在此之前,国家电网公司下发代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不仅需要发电户自行开具发票,且征收17%的增值税税率。

羁绊丛生难获突破

对于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来说,售电难题得到解决,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那么这一市场是否将迎来新的突破?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对此并不看好。“虽然发票问题得到解决,但是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短期内不会取得突破,因为还面临很多其他限制条件。”在他看来,收益差、屋顶资源有限、并网难、融资难等诸多“拦路虎”都将成为其向前推进不得不面临的障碍。

“目前全国的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只有几十个,规模十分有限,而且这些项目的业主多出于对分布式光伏的爱好,并非以投资为目的。”孟宪淦指出,以目前的条件和政策来看,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成本偏高,且融资渠道不畅。

有人计算过,一般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约在3~10千瓦,以目前的技术水平,成本在8~10元/瓦,也就是系统投资约在4万~10万元左右。而分布式系统每千瓦的发电量约为3千瓦时/天,即一般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天发电量在9~30千瓦时。

“依据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政策,分布式光伏享受0.42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加上0.48元的居民电价,这只能勉强维持电站运转。”孟宪淦讲道。因此,在他看来,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济效益较差,而且风险高、盈利难,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有限。

除了收益不高,紧缺的屋顶资源也是限制我国推广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另一重要原因。

资料显示,目前屋顶光伏电站利用形式约占全球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90%。很多发达国家制定了“太阳能屋顶计划“,如英国的“绿色住宅”计划、美国“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欧洲“百万屋顶计划”及其框架下的德国“十万太阳能屋顶计划”等。但遗憾的是,我国发展这类分布式光伏的条件欠佳。”孟宪淦表示。

他指出,国外多为独立住宅,而且属于个人私有。而我国的住宅多为高层建筑,不但屋顶面积小,资源有限,而且涉及产权问题,情况复杂。因此一直以来,我国分布式光伏规模化的示范区主要集中在拥有成片屋顶资源、且管理相对容易的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分布式光伏项目仍将集中在这些公共建筑区。”孟宪淦说。

除了适合发展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屋顶资源有限之外,实际上家庭分布式光伏并网难题也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虽然国家出台了关于分布式光伏并网的相关政策,但由于光伏发电存在周期性和安全稳定性等问题,会使接入电网的电压稳定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除此之外,孟宪淦表示,目前,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但安装量小,而且非常分散,因此管理难度大,给电网也带来很大挑战。

如此看来,相对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遭遇的诸多困难,售电发票问题的解决只是杯水车薪。

未来之路任重道远

孟宪淦强调,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若想取得突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他看来,政策的调整和落实、融资模式的创新、良好市场机制的构建是推广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过程中必须解决的三大问题。

“政策的调整和落实是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基础。”他表示,一方面,电价政策要调整,以增加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的收益;另一方面,要从法律法规上,对并网问题进行规范。

目前,我国现行《电力法》明确规定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未允许有分布式的接入。之前关于分布式并网的政策与现行电力行业的根本大法之间相互矛盾,因此他认为,调整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家庭分布式光伏并网提供良好的法律基础十分重要。

此外,孟宪淦建议政府出台政策以简化建设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手续。

这一点,德国为我们做出了典范。德国的家庭光伏电站项目的配套服务体系已经十分完善。业主只需要去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其他工作都由相关公司提供上门服务,具体由银行进行勘察和评估,并提供贷款,保险公司为项目提供保险,相应的工程公司进行施工安装。

如果说政策是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基本保障,融资则是其向前迈进的助推器。由于业主作为个人很难获得银行贷款,降低了资金有限的项目投资者的热情,因此,融资模式、商业模式的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孟宪淦认为成立分布式光伏发电基金以及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为家庭分布式发电项目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他同时强调,商业模式的创新同样需要政策和制度的支持,以保证收益的可靠和稳定,降低融资风险,更好地吸引投资者。

“除了政策的保障和融资渠道的多元化,真正让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有更大的发展还是要依靠收益的驱动。”孟宪淦强调。在德国“十万太阳能屋顶计划”能够顺利实施不仅是因为其屋顶适合发展分布式光伏,更因为在德国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经能够盈利,在此领域的投资已经成为市场化的行为。

“只有促进个人投资光伏电站实现盈利,形成良好的市场机制,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才能形成规模,才能拥有更好的未来。”孟宪淦表示。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售电难题,分布式,光伏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