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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监局咸阳监察分局创新工作小记

2015-02-10 08:19:36 中国煤炭报   作者: 孙枫凯  

“咸阳、宝鸡两个市的29处大中型煤矿,隶属于13家企业。13家企业,有省内的、省外的,有煤矿企业,也有非煤企业,形式不同。他们管煤矿的人、财、物,但煤矿的安全责任,在上级公司这儿,有的悬空了。”陕西煤监局咸阳监察分局监察员王鹏鹏说。

王鹏鹏的说法来自咸阳监察分局的实地调研。2014年,咸阳监察分局调研发现,体制不顺、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配备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煤矿上级公司,不是个别现象。

鉴于此,咸阳监察分局决定,把对煤矿上级公司的监察作为监察工作的创新抓手。

咸阳监察分局辖区有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彬长矿业公司管辖的5处煤矿,设计能力已达到3000万吨/年,属于灾害特别严重的煤矿,但彬长矿业公司安全管理部只有5名人员。咸阳监察分局局长高宏斌、党总支书记马万举多次与彬长矿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沟通,现在彬长矿业公司安全管理部已增加到14人。

2014年以来,咸阳监察分局对上述两个市29处煤矿进行监察时,都通知其上级公司参与;下达执法文书时,上级公司人员要签字确认,执法文书抄送上级公司。同时,咸阳监察分局要求煤矿上级公司将整改措施以正式文件上报分局。煤矿整改时,上级公司必须全程监督。煤矿整改结束,上级公司复查合格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分局。

咸阳监察分局发现胡家河煤矿存在冲击地压现象,立即督促其上级公司——彬长矿业公司制定治理措施。彬长矿业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科研机构和高校等单位进行研究分析,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彬长矿业公司及时向咸阳监察分局做了专题汇报。

宝鸡市3处煤矿的上级公司是江苏徐矿集团陕西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矿事故多发。陕西煤监局联合咸阳监察分局约谈了徐矿集团和陕西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陕西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创新了煤矿安全监管方式。

宝鸡市崔木煤矿建设手续不全,非法组织生产。2014年,咸阳监察分局对该矿进行了4次监察,均下达了停产指令,并罚款106万元,但该矿未停止生产。咸阳监察分局对其上级公司陕西东岭集团进行约谈后,该矿停止了生产。

2014年,咸阳监察分局联合煤矿上级公司开展监察40余次,查出隐患200余条。

2014年,咸阳监察分局和13家煤矿上级公司召开了9次片区联席会议,组织煤矿上级公司人员到管理先进的煤矿及其上级公司学习交流,组织专家对煤矿上级公司进行指导。

针对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2014年,咸阳监察分局约谈煤矿上级公司7次。“对煤矿的上级公司实施安全监察,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高宏斌说。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陕西煤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