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煤炭
  • 采煤
  • 宁夏关停单井年产能10万吨以下小煤矿

宁夏关停单井年产能10万吨以下小煤矿

2010-04-09 12:40:33 中国广播网

4月9日上午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决定,为了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到今年年底,全宁夏单井产能在10万吨/年及以下的小煤矿将全部关闭,保留的煤矿全部采用正规采煤方法,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和回采率达到国家规定。

2009年11月,宁夏自治区政府要求年产10万吨以下地方小煤矿立即停产。截止2009年12月,宁夏10万吨以下煤矿有67处。会议决定,所有生产煤矿必须“六证”齐全。为防止出现偷采、漏报等行为,自治区经信委将提供10万吨以下小煤矿名单,明确各市关闭任务并与各市签订责任书;各市对拟关闭煤矿逐户摸清,确定整合、关闭的具体事项,形成关闭协议,限时关闭。关闭工作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按关闭煤矿要求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个月内设备回撤完毕。

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在会上强调:安全弦一刻不能松,对于单井产能在10万吨/年及以下的小煤矿,到今年年底必须全部关闭。关停工作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问责。

他说,此次单井年产能10万吨以下小煤矿关停工作不能手软,要落实责任,深入监管。他强调,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大而化之,马马虎虎走过场的行为是对人命的极不负责。这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操作程序,不讲人情、客观、条件,杜绝权钱交易、偷发证件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经营、违规操作的坚决打击严处,对死灰复燃的小煤矿要一查到底,追究当事人责任。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宁夏 小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