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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成果显著

2010-04-09 15:15:53 湖州日报   作者: 吴张敏 沈吉   

近日,由国家环保部污防司巡视员李新民带队的国家考核组来湖,对湖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省环保厅副厅长章晨、副市长方新旗分别陪同。

湖州是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其水污染防治对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质量以及太湖全流域水环境的污染防治都具有重要作用。湖州市委、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提出的“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蓝藻恶臭现象”等“两个确保”的要求,以及浙江省政府提出的“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确保完成减排任务、确保入湖河流水质达到三类、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提高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等“三个确保、三个加快”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做好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

湖州市政府成立了湖州市长为总召集人的“湖州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负责水环境治理的综合协调。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条件,停止审批和建设向太湖流域排放含氮含磷污染物的项目,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新增污染。认真执行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量替代实施方案,实行以污染轻重和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分类审批,对印染、废纸造纸、化学原料药等行业从规模、布局、工艺装备水平、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为低能耗、高产出行业和“大好高”项目的引进,腾出了发展空间。积极抓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中治理项目的实施,目前工程项目进展顺利。以实施“811”环境污染整治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为载体,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保部颁布十三个行业新标准后,我市对涉及太湖流域执行特别限值的企业进行了排查,并对40家相关重点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治理,污染物排放达国家新标准要求。以防治蓝藻为重点,市政府成立南太湖蓝藻防治专家组,开展了南太湖前置库净化能力及保护技术研究、湖州市农村环境承载力研究和湖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究与应用等科技攻关项目,为治理太湖蓝藻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随着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湖州市太湖流域治理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加快,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全市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城乡饮用水安全得到切实保障。湖州市列入浙江省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方案的6个入湖断面全部达到Ⅲ类水质要求;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考核的南浔断面水质也达到Ⅲ类水质要求,根据考核标准,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指标监测达标率为100%。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太湖流域 工作成果 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