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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公共领域率先推广新能源汽车

2015-03-31 14:07:39 福建日报
        3月27日—29日,有着“中国新能源第一展”美誉的第四届海西(厦门)国际新能源产业博览会暨高峰论坛在厦门举行,今年重点突出新能源汽车、LED新光源、光伏太阳能、节能减排降耗等四大板块。博览会上,特斯拉电动车的亮相,让大家看到了新能源汽车的环保与“神奇”,更多的新能源汽车试乘体验活动则进一步引发人们对新能源汽车的关注和环保意识的增强。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治理雾霾和发展新能源汽车再次成为了代表与委员们的热议话题。前不久,厦门更是出台《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要在2014-2015年完成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2480辆。治理环境污染需要加大公共交通节能减排力度,作为与此紧密相关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了新春天。

财政补贴力推新能源车

依照《方案》,厦门在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方面可谓是不遗余力,即有财政大力扶持的“胡萝卜”,也有硬性要求达标的“大棒”,通过“胡萝卜加大棒”的办法来力推新能源汽车发展。

公共交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的“先锋”。《方案》指出,今后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都要使用新能源车,包括试点开通纯电动公交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专线,2480辆新能源车中,公交车将占600辆。

公务、出租、私人等车辆也是推广主方向。方案要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机要通讯、公安巡逻、城管执法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每年占比不低于30%。出租车年度新增或更新车辆中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在专用车方面比如邮政、环卫、物流系统中,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旅游、通勤客车方面也是30%的比例,旅游景区的观光车要投放全电动车。

推广普及新能源车,财政补贴力度不小。对于在厦门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予以配套补助;对新建的公共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财政补助;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

首批试点推广收效不大

今年的新能源展首设了“市民消费日”,并且事先协调展商统一让利、打折,让市民在逛展的同时,可以买到比市场上更便宜的新能源产品。受惠于此,今年咨询、计划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人不少。

“其实,厦门很早就在推广新能源车。”新能源产业联盟会长、厦门大学能源研究院院长李宁介绍,早在2009年,国家四部委共同启动了“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厦门当时就是首批试点城市之一,但到目前为止新能源汽车的数量不多。由于国内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维护的能力并不具备,国家提出的“到2015年实现50万辆产销”的计划落空,截至目前仅完成约数万辆而已。

“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推广新能源汽车上升为国家战略。交通部更明确提出,交通运输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领域,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

对此,许多汽车企业纷纷掘金新能源汽车产业,包括特斯拉、厦门金旅等企业都前来厦门参展。作为国内研发新能源汽车起步较早的客车企业,厦门本土客车制造商厦门金旅携两款新能源XML6125混合动力城市客车、XML6700考斯特系列纯电动客车

在博览会上亮相,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一个亮点。测试数据显示,XML6125JHEV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在相比常规动力节油30%的基础上可实现二次节油,节油率达51%,有效减少碳排放,适用于频繁起停步的城市公交运行。

充电不便成推广短板

电动汽车使用者傅先生对自己的纯电动汽车赞不绝口。但他认为,即便再好,一个充电不方便就足以阻挡新能源车推广普及的步伐。

2年多前,傅先生买了一部纯电动汽车,“价格实惠还有免税优惠,开起来非常安静,几乎没有一点声音”。尤其是纯电动汽车小巧精悍,许多传统汽车不好停车的地方都可停进去,这在现今拥堵的城市生活中不失为一个便利。

让傅先生更看中的是,这部电动车的能耗很少,“算是个人对环保的一点贡献吧”。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电动汽车每行驶100公里只耗电12千瓦时左右,差不多相当于7元,而烧汽油差不多要70多元。“如果选择在夜间10点以后充电,电费还更省。”傅先生笑了笑说,充满一次电可以行驶100多公里,在厦门跑绰绰有余。

唯一不便的,就是充电问题。傅先生住在五楼,每次给爱车充电都要从家里边拉一条电线到一楼的车子边上充电,充满电要八九个小时。“如果住在二三十层楼,充电怎么办呢?”傅先生希望政府能够尽快解决电动汽车的充电问题。

对此,《方案》指出,厦门要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用地指标、土地征收、土地供应等政策方面支持鼓励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允许充分利用市政道路建设充电桩,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及报装增容服务。

对于城市新建小区和公用停车场车位,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充换电设施。新建城市客运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必须配置一定数量充电设施。新建公共充电设施将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财政补助,其中公交专用的充电设施补助将达40%。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福建厦门,公共领域率,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