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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联邦能源办公室3月25日宣布,瑞士政府已批准联邦核损害民事责任条例的全面修订。条例管理国家新核损害民事责任法的实施,该法在2008年议会通过,但尚未生效。
根据修订的《条例》,在国家层面上提供的最小保险额从10亿美元增加到13亿美元,从而与国际民事责任条款一致。
修订的《条例》还包含核运营商必须支付联邦保险的保费计算方法。核研究设施和联邦临时贮存设施的保费为7600万美元,某些核材料装运的保费在8700万美元。设施保费与核材料运输保费分开计算。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瑞士,核责任法